對于很多在一線城市買房的年輕人來說,買房的時候湊個首付都是相當掙扎的,因此很多人買房的第二步是提前還款,減輕還貸壓力。但是,對很多銀行來說,提前還款是屬于“違約”行為,那么怎么提前還款更劃算呢?
提前還款的五種方式:
(1)一次性全部還清貸款;
(2)部分提前還款,每月還款額不變,還款期限縮短;
(3)部分提前還款,還款期限不變,每月還款額減少;
(4)部分提前還款,每月還款額減少,同時縮短還款期限;
(5)剩余貸款保持不變,還款期限縮短。
一般來說如果要多節省利息,就應選擇縮短期限,但相應的月供負擔相應也越大;如果還款期限不變,月供負擔可大大減輕,但利息節省效果不明顯。將每月還款額減少,同時縮短還款期限,則結合了前兩種方式的“優點”,既能適當節省利息,月供的壓力相對也能控制。
這兩種人盡量別提前還款:
一般來說,兩種類型“房奴”不適合提前還款,一是已經還款多年,二是自己有著較高收益的理財投資業務。對于已經還款多年的“房奴”來說,比如總共貸款20年,已還款5年以上,等于已支付了大部分利息,提前還貸的意義不大。因為大部分房貸都是“等額本息”還款,還款利息支出通常集中在還款初期。
對于另一部分有著較高收益(高于房貸利率)的理財投資業務的“房奴”來說,提前還款則意味著失去了一筆“融資”,將會白白喪失賺錢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