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種錢不要借:
一.非自愿借貸不合法:陳甲眼紅陳乙生意做的好,遂跟一伙人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脅迫陳乙寫下一張欠陳甲2萬元的欠條。這張欠條屬于可撤銷合同,也就是說陳乙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該欠條,法院撤消后欠條無效。
二.利息高不合法: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上限(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無效。
三.目的違法不合法:王甲知道王乙從事走私犯罪活動,依然借錢作為走私資金。劉甲明知劉乙吸毒還借錢給他買毒品。以上情況,是為他人從事非法活動提供借貸,借貸關系不受保護。甚至對雙方違法借貸行為追究責任。
四.不屬于出借人所有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