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困難的時候,本來親朋摯友是可以伸出援手幫助他渡過難關的。然而讓人不解的是,他卻發動身邊的親朋摯友紛紛把他告上法庭,對他落井下石。事情發生在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還要從那筆400余萬的“產能置換金”說起……
動不了的400萬“產能置換金”
2018年7月,寬甸滿族自治縣檢察院到當地農商銀行走訪時了解到,當地某煤礦公司曾向該銀行貸款530萬元,2017年該煤礦因國家政策關停后,獲得“產能置換金”400余萬元。銀行隨即準備收回貸款,可恰恰在這一時期,有數十件針對這個公司追索勞動報酬、民間借貸的民事案件訴訟,而且很快調解結案進入執行程序。為此這批資金動不了,銀行到期貸款遲遲不能收回。
出于職業敏感,檢察官們感到這種“巧合”的背后可能藏有“貓膩兒”。隨即,他們集中調閱了該縣法院2017年涉及該公司的所有訴訟案件86件,一番查微析疑,61件農民工工人追索勞動報酬的案子引起了他們的注意。這些案子共涉及工資190余萬,絕大部分是2017年4月14日原告委托劉某富、張某德等人代理參加訴訟,而法院受案、開庭、調解結案均在同一天內完成。
同時,他們通過對職工花名冊、考勤表、工資表等證據的調查核實,發現該公司所欠工人工資表(2009年至2013年)均是后補打印的表格,只有人名和欠款數,沒有具體的欠款月份、月工資額等必要的明細賬目。初步調查后,檢察官們下定結論:這里面必定有“貓膩兒”!他們將此線索移送到公安部門。
鑒于此案涉及人員眾多,案情比較復雜,在當地公安機關組建辦案組的情況下,丹東市檢察院也立即啟動“上下聯動”的一體化辦案機制,與寬甸縣檢察院共同成立了由民行、偵監、公訴等多個部門參與的辦案組,指導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偵查。最終,大家的目光一起投向了四個“不合常理”。
一是原告中有多人為該煤礦實際投資人劉某業的親屬或朋友,均委托同一訴訟代理人劉某富,而其又是劉某業的親哥哥,還是該公司的日常管理者,親哥哥告親弟弟,不合常理!二是原庭審過程中,有的原告方提供的證據僅為一張無農民工簽字也無企業蓋章的工資表,且工資表為復印件,但被告方不管三七二十一,對原告方的主張全部予以認可,好像就怕自己欠別人錢少一樣,也不合常理!
三是原告眾人分布在幾個比較集中的村域,且姓氏上具有家族性特點,而且有一個村域的原告大多為該村效益較好的某建筑公司的村民,“股東”又怎會去距離其家較遠的煤礦當工人?更不合常理!四是這么多案件在同一天立案、開庭,并且雙方調解結案,沒有什么“唇槍舌劍”,原、被告雙方幾乎是“和和氣氣”“手拉手”式打官司,也是極其不合常理!
兩個“90后”身上打開了缺口
但是,檢察官們在前期調查中也發現,該公司確實存在拖欠工人工資的行為。真真假假,虛虛實實,解開謎團的突破口在哪里?在進一步梳理疑點和案件有關信息之后,他們將目光鎖定在兩個“90后”工人張某某和孫某某身上,因為按照起訴工資的時間推算,兩人在煤礦工作的時間應該是18歲和19歲,這個年齡下礦井?值得懷疑。
偵查的結果印證了懷疑。張某某大專畢業后在公安機關當協警,2012年自己開了燒烤店;孫某某2009年至2013年1月在海軍某部服役,轉業后當護林員。也就是說,按照討要工資訴狀上的年份他們不可能在該煤礦工作。后來二人承認,是該公司會計張某德(二人的親屬)借用他們的身份證用于民事訴訟。一下子,案件打開了口子。
2018年9月底,公安機關傳喚張某德。在證據面前,張某德交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當日,公安機關將其刑拘,同時傳喚劉某富。劉某富也交代與張某德作虛假工資起訴的事實,當日也被刑拘。第二天,劉某業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此案終于水落石出。
案例素材圖
原來,今年60多歲的劉某業兄弟姐妹較多,2006年經營這個煤礦的時候,用的工人不少都是自己的兄弟、侄子、外甥、外甥女婿等等,二哥劉某富號稱“二老板”在礦上負責人事、財務等,表哥張某德在礦上做兼職出納。2017年國家關閉小煤窯,該煤礦因規模小自然不能幸免,但通過省煤炭協會以“產能置換”的方式獲得補償金400余萬元。但因煤炭價值持續走低等原因,這些年煤礦經濟效益不好,不僅欠工人的工資,劉某業還欠很多外債。
當初開礦,其四弟劉某文把房子抵押借給他40萬元,現在房子沒了。于是,他就和二哥劉某富合計,在工資表里作假,把欠家里這幫親屬的工資數額做大,或者把沒在礦上干活的人加到工資表里,然后到法院去起訴。因為農民工工資可以優先執行,等法院執行的時候可以先把這部分工資執行出來,多執行出來的錢正好把劉某文抵押的房子贖出來。
他們知道這樣做違法,所以不敢找外人,必須得是自家親戚,信得過的人。做賬之前,他們也跟這些人說好了,以防將來錢回來了,這些人把錢自己留下。因為都是親屬,礙于面子,也為了能拿回自己的工資,他們也就答應了。此事被曾借給劉某業40萬元的張某德知道了,找上門來。于是,劉某業又叫張某德弄些身份證過來,以討要工資的名義到法院起訴他,這樣有錢回來了就可以直接給他。如此,張某德也借了數張親屬的身份證虛構欠工資,準備到法院起訴。
這一告真把自己告進了鐵門窗里
如此這般,親戚找親戚、朋友找朋友,經過一系列的準備,劉某業等人最終找到了61個親朋摯友來告自己,當然均是親朋好友。于是,原本正常討要工資的訴訟變了味,有的實際欠兩萬工資,起訴就寫五萬,有的實際欠五萬,起訴的是七八萬,甚至有的根本沒在礦上工作過不欠錢,起訴直接寫三四萬,甚至五六萬,還有的欠的不是工資錢,是配件錢、木材錢,等等。這才出現了那“四個不合常理”。
當起訴到當地法院后,因為涉及到的人太多,于是劉某富、張某德等人又充當起了訴訟代理人角色。自己找來的人告自己,那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被告方劉某業當然不管人家要求償還多少,簽字畫押,一律認賬。這就直接導致法院作出生效裁判文書,使得190余萬元這所謂的“農民工欠款”優先償還,并進入執行程序,為此銀行等其他債主無法及時追回有關欠款。
為了查清這一系列虛假的訴訟,從立案、偵查到審判,歷時十個月,涉及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多個部門。最終,寬甸檢察院提請抗訴的與此案關聯的61件民事虛假訴訟案全部獲得丹東市檢察院支持,丹東市檢察院提出抗訴后,案件由該市中級人民法院分三批進行了再審,61件全部認定為虛假訴訟案件,并撤銷了原調解書,停止執行已經進入執行程序的197余萬冒領工資款。
而對于此系列案的主要參與策劃者劉某業、劉某富、張某德,2019年3月6日寬甸檢察院以三人涉嫌虛假訴訟罪提起公訴。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三人當庭認罪,并對自己因不懂法、不守法而觸碰法律最終導致犯罪表示悔恨不已,不該為了一己私利導致了一系列訴訟程序的啟動,對司法資源造成了嚴重的浪費。
5月6日,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分別被判處劉某業、劉某富、張某德1年零6個月、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至此,丹東兩級檢察機關合力辦理的提出抗訴涉及人數最多、涉案總金額最大的民事虛假訴訟系列案件劃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