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來臨,越來越多的大學生想要尋找一份
暑期兼職,既能鍛煉自己,又可以獲得一定收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當前海量的暑期兼職招聘中可能混雜著一些虛假招聘廣告,其背后則是不法分子精心營造的詐騙騙局。日前,鳩江區(qū)法院就審結一起以招聘暑期兼職的名義進行校園詐騙的案件。
被告人陳某原在上海某公司工作,后自動離職。2017年,其通過大學生兼職社交群先后認識了蕪湖市在校大學生項某、楊某、甘某、汪某。期間,陳某通過出示虛假的公司員工證、宣傳單、用工合同等物品冒充公司人力資源部助理,以允諾支付招聘代理好處費為誘餌,騙取了四人的信任,讓四人為其在蕪湖市各高校招聘公司暑假兼職工,并要求四人收取報名的大學生每人100元的押金。
此后,楊某等四人通過社交群等方式發(fā)布了招聘暑假兼職工的信息,蕪湖市職業(yè)技術學院(南北兩個校區(qū))、蕪湖市機電職業(yè)學院等蕪湖市各高校共881名在校大學生被騙報名,并按要求每人交納了100元押金,四人收到后分別以支付寶、微信轉賬及現(xiàn)金的方式將收取的押金共計88100元全部交付給了被告人。同年7月初,因被告人陳某未能提供暑假兼職工崗位,被騙的大學生情緒激動要求退還押金,并向公安機關報案,被告人迫于壓力現(xiàn)場退還了部分學生共計15000元左右的現(xiàn)金,其余款項已被其用于個人歸還賭債和揮霍。此后,由于大部分被騙學生的押金沒有退還,楊某等人不斷向被告人索要,在此期間,被告人又以出售其房產退還押金需要繳納房產契稅為由,騙取楊某、甘某現(xiàn)金共計46879元,后逃匿,騙取的款項被其個人賭博和消費用完。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34979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屬詐騙數(shù)額巨大。但考慮到部分款項已退還給部分被害人,減輕了部分被害人的損失,且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綜合全案考慮,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100000元。
本案中,被告人正是利用了在校學生希望在暑期尋求兼職的心理,以及社會經(jīng)驗缺乏的情況,通過假扮公司招聘工作人員,發(fā)布虛假招聘信息,營造了一個這樣的騙局。法院在此提醒廣大學生,在暑期尋求兼職的過程中,一定要事先詳細了解核實招聘信息,提高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