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局難收場
陽韻和我同事的關系突飛猛進,為了方便偷情,同事經常把他老婆支使回娘家,然后以各種理由在我家逗留。那時的我依然毫無察覺,對同事的感激之情反而與日俱增,真心覺得自己碰見了好人。
直到去年10月,我跟著經理去南京開訂貨會,臨走時又把老婆孩子托付給同事。我走后第二天,同事便將老婆送回娘家,然后住進我家。偏巧這次訂貨會提前結束,經理帶著我連夜趕回,因為時間緊,沒來得及通知公司,我也沒告訴陽韻。
次日凌晨,我打車徑直回家,拿著鑰匙開了家門,去衛生間洗漱時,隱約聽見臥室有動靜,原以為是陽韻在穿衣服,可半天不見有人出來。我心下狐疑,去擰臥室的門把手,擰不動,反鎖上了。這下我急了,使勁踢門,門打開,眼前景象讓我傻了眼,同事穿著我的睡衣站在門后,陽韻驚魂未定地坐在床邊,倒是孩子安穩,在一旁的嬰兒床上睡得正酣。顯而易見,這一夜里陽韻和我同事同床共枕。
盡管陽韻和同事百般哀求,我卻無法控制怒火。我給小張打電話,讓她迅速趕來,然后抱著孩子堵住門,誰也不許出去。小張來時是上午9點,她已在電話里知道經過,一進門就撲到同事身上,抓他的臉,踢他的腿,涕淚橫流。而陽韻一聲不吭,只呆坐在那里。
等所有人冷靜下來,我問他們怎么辦,如何解決這件丑事。同事跪在地上向我道歉,保證以后絕不再犯,并主動提出經濟補償。陽韻倒是硬氣,一語不發,我逼著她表態,她只說:“隨你便吧,想離婚也行,孩子歸你。”她的話把我噎住,我只想給他們一個教訓,讓他們知道厲害,離婚,那不是我的初衷。
事情不了了之,我沒法接受同事的經濟補償,否則就是賣老婆。可我又咽不下這口氣,似乎只有離婚才能泄憤,但孩子那么小,剛滿周歲,難道要把所有痛苦都轉嫁到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