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拿著那些賣房子所得的錢四處游逛。其實游逛花不了這么多錢的,主要是他還拿去賭。在賭場上,再多的錢也是沒用的,而阿月公公的這些錢,對于一個真正的賭徒來說又算得了什么呢?不幾下就沒了的。
阿月的婆婆也曾經阻止過公公,但是沒有用,在他們家里,公公是絕對的說話權威。眼看著公公在短短幾年時間便敗光了三套房子,不僅是阿月急,阿月的老公及婆婆等都很著急,但就算你急得尿褲子又能怎樣呢?他說他這是花他自己的錢,誰敢阻攔,除非把他殺了。一家的太上皇,誰能惹得起?
為了保住這些家產,阿月經過了深思熟慮之后,決定亮出她的殺手锏。阿月是一個漂亮的女人,在生了孩子之后雖然胖了一些,沒有原來那么的苗條,但胖了之后卻也更具另一番風韻。走在大街上,她還是有一定的回頭率的。最為關鍵的是,阿月的眼睛里藏著一只能吃人的小妖。據說,阿月眼睛里的那只小妖曾經吃過不少人,所以久不吃人的小妖這次卻決定把公公也吃掉。
阿月知道,公公的那些錢其實有不少是送給了外面的女人的。阿月就想象著把自己看做了外面的那些女人。所以阿月一直都在創造著自己與公公單獨在一起的機會。其實,同在一個屋檐下生活,要創造單獨在一起的機會是很多的,不必刻意去創造。
阿月故意披著朦朧的紗衣,內真空的在公公面前晃動。這其實是一個很刺眼的行為,但令阿月沒有想到的是在外面花費心思在女人身上的公公卻對阿月的誘惑無動于衷。甚至連她眼里的那只小妖也無法啃掉他的這根老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