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回復:無法重拾 掉頭就走
最近收到四年前某讀者的短信。彼時,她無意中看到男友收藏了一張報紙,內容是講一個男人婚外戀上一個不應該愛上的女孩,無力自拔。她懷疑說的正是他們的故事,后來男友承認了。再后來,男方的妻子給我打電話說,她也看到了這張報紙,她老公的發跡全是靠她娘家,他騙了那個女孩。
單純的未婚女在電話里向我哭訴,我勸她趁早離開,以短痛換長久的幸福。
如今,她已嫁給該男子,并正懷著他的孩子。可是,他與前妻的孩子仍與他們生活在一起,這讓她非常痛苦。她早已識穿他的面目,只是放不下最初投入的那份熱愛,不幸搭上一生的幸福。
當年,作為一個令人同情的受害者,她完全可以拂袖而去,她卻為情選擇留下。結果又是什么?
女人即使受傷,切記,最后的選擇權也要牢牢握在自己手里。不必等待男人的發落。
無法重拾,無法回頭,還有什么可以留戀?掉頭就走。女子在情場失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沉溺在失戀的陰影里迷失方向,最后連尊嚴也失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