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者】 家明 男 33歲
東方今報記者 彭艷
為愛結婚
離婚已鬧過很多次,不同的是,以前都是云兒提出,而這次是我主動。所有人都知道,我不是個草率的人,有些話不說則已,一旦脫口,言出必行。我想,這是我第一次要求離婚,但也應該是最后一次。
我和云兒是彼此的初戀,作為70后,對待感情比現在的孩子要慎重許多。那時我們是初中同學,同級不同班,也不知為了什么,云兒喜歡上了我,開始主動追求,而我呢,傻乎乎的,大概是男孩子晚熟的緣故,經常無視她的存在。然后到了高中,我去了一所重點中學,云兒留在原校,兩人相隔遠了,但她始終沒有放棄,總找各種理由接近我、關心我。直到高二那年,不知哪根神經被觸動,我突然發現了云兒的種種好處,也許是被她的付出和執著所打動,總之,我接受了她,愛上了她。
由于早戀,從高二起,我的學習成績直線下降,還經常從家里拿錢,父母發現了我的反常,和學校老師聯手 “整治”,兩方的嚴格監視下,我和云兒的交往不得不由密轉疏,偶爾偷偷通個電話,寫封天知地知的情書……盡管高中的后兩年里,我們的聯系甚至比不上普通同學,但在內心深處,我已經認定了她,非她不娶,那種感情很微妙,但堅定而執著。
云兒是個感性的女孩,她曾說過:有情飲水飽,只要知道我愛她,這就夠了。對于她的話,我心懷感激,我知道,她的隱忍和克制都是為了我。作為一個男人,何以為報?唯有忠誠。
到了大學,突然天寬地闊,似乎做什么事都不再有阻礙,我和云兒的愛情也像放飛的小鳥兒,迎著藍天,扶搖直上。我們不在同一所學校,相隔甚遠,坐汽車需要兩個小時,但每逢周末,不管刮風下雨,一定要見面。大學四年里,我和云兒感情牢靠,在很多人眼中,是名副其實的模范情侶,因為身邊的同學都在走馬燈似的戀愛、分手、快樂、悲傷……
大學畢業后的第二年,不用雙方父母催促,我和云兒迫不及待地領了結婚證。也許只有婚姻才能讓我們的愛情走進圓滿,那時,我以為自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因為,我們的婚姻只與愛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