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義馬少年馮某,15歲就考上大學。但在暑假后第一天上學,和同學聚會喝酒失去意識,搶救無效死亡。家人狀告學校要求賠償55萬元。日前焦作法院審結該案,認為學校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過錯,判令學校支付原告損失的20%,約10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