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又同居十二年粗暴的他要平分我的財產
熱線傾訴者:張倩(女41歲私營業主)值班記者:頓愛華
(中午1時12分,電話一接通,她就自己講起來,我幾次想打斷她的話都沒成功,直到我把聲音提高了,她才停了下來。
她講的事情聽起來很復雜,結束之后,細細理順,實際就是一個“剪不斷理還亂”的情感,涉及到了財產分割問題,她無所適從。)
張倩:1989年經人介紹,我認識一個比我小三歲的男人,半年后就結婚了。他脾氣暴躁、性格懶惰,比方叫他吃飯,一叫不到,二叫不到,三叫他煩了就要打人。
記者:這種人你怎么會跟他結婚的?
張倩:剛認識時,他表面上很老實,(補充說)他言語不多,是那種看起來很老實的人。1990年,我生了小孩。孩子才幾個月時,他有一次出去打牌,我一個人在家帶孩子,那時孩子小很難哄,好不容易抱在懷里睡著了。他打牌回來要我去開門,我說你有鑰匙自己開門,我抱著孩子不方便。他喊了幾聲后,就用腳將門踢開了,他提著水壺沖過來,(強調一聲)那水可能有七八十攝氏度啊,我看情況不對,趕緊把厚被子蓋住,好在那時是大冬天(語氣中聽出她心有余悸)。
記者:這么殘暴?
張倩:(沒理睬我,自顧說著)有一次叫他給孩子沖奶粉,他把奶粉和水都倒進奶瓶了,因沒有搖勻,顆粒把奶瓶嘴堵了,孩子吸了半天吸不出來,便哭了起來。我只好重新沖奶粉,我埋怨他兩句,他就煩了,沖過來要打人。
記者:他這也太過分吧,你就沒想辦法?
張倩:我能有什么辦法?你聽我說唦。小孩三歲時,他變得什么都不能說他,有一次,我說了他兩句,他的拳頭就向雨點一樣打過來,我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當時我煩了,順手拿起身邊的瓷壺打了他的頭。那次之后,我們就離婚了,孩子判給了他。
記者:謝天謝地,你終于脫身了。
張倩:(嘆氣)嗨,可一個月后,他又來找我。我又想我的兒子,而且他家里人反反復復做工作,我就回去了,沒有打復婚證一直過到現在。
記者:那生活得如何?他有無變化?
張倩:還是不行,其實我總想離開他,但為了兒子我想算了,總吵總鬧不好。我這人心比較軟。他是個菜農,能勉強糊自己的口,我做服裝生意,收入還可以。
記者:你條件不錯,當初怎么想到找他呢?
張倩:當初就是想找個人生活,所以見他老實就跟他結婚了,哪想到會是這種狀況。三年前他開始在外面的電腦室上網,總和一些女的聊。先是網上聊,再是電話聊、發短信。后來還硬是讓我買了一臺電腦。自有電腦后,他就睡在隔壁房里。
記者:你對他是不是太慣了?
張倩:我還不是不想吵架,免得自己遭罪。去年6月份,他正在炒菜,小孩吃了一口炒好的菜,說不好吃,我便從他手上接過鍋鏟,說了聲認真點做,孩子都不想吃。他聽了把那盤菜就扔了過來,我氣得不行,也扔了一個碗過去。這事之后,我們倆又寫了離婚協議書,一人一份。
記者:你們不是離了婚怎么又寫離婚協議書?(張倩笑著說,我不是不懂嗎?)
張倩:事后,他又說協議書無效,因為沒有到法院去,所以我們還是在一起。可后來,他和別的女人胡鬧,我堅決要走,他卻說要和我分割財產,說我們是事實婚姻,夫妻財產他要分一半。前兩天,他居然還帶個女的回來了,我是堅決要走,可我不懂法律方面的知識,你能不能幫我問問?
記者:好的,我幫你問問。
(事后,記者就此事咨詢了首義律師事務所李艷樓律師,她指出張倩已于十二年前與老公離婚,沒有拿復婚證再在一起共同生活,無論是否事實婚姻,這此后的財產不能叫夫妻財產,只能叫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的分割不同于夫妻財產分割為一人一半。如果要分共同財產,要先查明共同財產的來源,比如此財產來源都是女方創造的,財產歸女方擁有。記者將咨詢的答案轉告了張倩,張倩說太好了,這都是我賺的辛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