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物:小薇(化名)
“阿陽,你說我怎么會遇到這樣的丈夫?他平時打我、罵我也就算了,居然在我懷孕的時候和別人跑了。”
相親時,他看起來老實誠懇、溫柔體貼
我再也不會相信那種表面上看起來彬彬有禮、隨和可親的人了,曾經,我以為他是個君子,現在回想起來我覺得自己被騙得一塌糊涂。
我和光(化名)是經過相親認識的。那時,我在城里打工,剛剛20出頭,不過,依照農村的習俗,女孩子一到二十歲還沒有結婚,就算是老姑娘了。城里的人不熟悉,同鄉的人又覺得不可靠,也許是在城里漂泊久了,見到了太多太多不穩定的事吧,相形之下,我越來越信任和依賴我的父母,因為我惟一可以依靠的只有他們。
所以,在父母的安排下,我見到了光。第一眼見到他時根本沒有那種怦然心動的感覺,他長得很白凈,表現得一直很有禮貌、很周全,這副面容,配上這樣的舉動,如果在古代的話,一定是個翩翩美公子。我在心中暗自描繪著他的古裝扮相,不自覺地撲哧一下傻笑出了聲。
這一笑沒什么大不了,倒是讓周圍的人都誤會了,父母認為我同意了,媒人認為我點頭了,他認為我對他是有意思的。這次相親就在我稀里糊涂的情況下被眾人定了下來。
我們就這樣開始了交往,時間長了,覺得他這個人還不錯,對所有人都是客客氣氣的,和他接觸的人都評價他很有禮貌,是個懂事的孩子。既然周圍人都說他很好,也許他真的很好吧,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我該相信大家的判斷。
況且,他一直對我溫柔體貼,凡事無論大小都征求我的意見,我覺得自己受到了尊重,我認為自己作為一個女性,一個生長在農村的女孩兒得到了傾聽和重視。人,這一輩子,不就是要找個懂得疼惜自己的人嗎?所以,交往了不到一年,我們就舉行了婚禮。
婚后他完全變了,脾氣暴躁,對我打罵
婚禮是熱鬧而又隆重的,那是一個女孩子一生當中最美麗的時刻,可是為什么再往前一步卻是無盡的凄涼?失望、背叛、咒罵、暴打……一切都接踵而來,婚姻該是這樣的嗎?他,我的丈夫,要陪我共度一生的人,怎么會這樣對我?
婚后不到半年,他就變了,變得懶散、暴躁、蠻橫。我不知道是我做得不夠好,還是他本來就是如此,總之,我的一切他都看著不順眼,因為一點小事兒,我們都有可能吵起來。吵得最兇的時候,更會大打出手,而打人如果成了習慣,也就成了以后我們每次吵架時的必經階段。
好幾次,我被他打得鼻青臉腫,實在忍不下去了,就跑回了娘家。父母見到我這個樣子,自然不好受,可是也沒法鬧僵,思來想去,父母決定讓我們搬到離他們家近的地方住,一方面方便照顧我,同時也可以監督他,畢竟在老人眼皮底下,他對我再不好、再厭惡還是要有所收斂的。
可是,我們都錯了,我們都把他想得太好了,即使搬到了離父母近的地方,他對我依然照打不誤,什么都沒改變。
“我到底是什么地方讓你看不順眼,你要這樣對我?”一次,我忍無可忍,終于喊出了這個心底里一直存在的疑問。
“還要什么不順眼?你是我媳婦,我對你咋樣不行啊?”
那次,我們吵得很厲害,最后,我哭得、鬧得沒了一點點兒的力氣,我的父母聞訊趕來,爸爸最后還是忍不住打了他。場面很混亂,而所有紛亂的情緒也都似乎在這場混亂中找到了方向,我們的關系更加疏遠了……
在我懷了孩子時,他丟下離婚書和別人跑了
他開始不回家,回來后,也沒有多少話,甚至連以前的牢騷、吵鬧都消失了,家里靜得出奇,靜得讓人心寒。
我以為他怪爸爸打他的氣兒還沒有消,我以為他是放不下男人的自尊,我以為再過一段時間,一切就都會好起來的,可是,我等了又等,等到的卻是一張離婚書。而即使在這張紙上簽字的時刻,我都沒有見到他,我們之間斷得什么都沒剩,連一絲絲的空氣都忌諱和彼此分享。
我怎樣才能挽回這一切,我怎樣才能讓他和我說話,我想要主動示好,可是我不知道該怎么做,如果他已經封了一切入口,我怎樣才能重新進入他的心里?我還要怎樣努力?
或許是老天可憐我吧,在我們的關系一直僵持不下的時候,它賜給了我孩子。雖然婚后一直吵鬧個不停,可是,我還是懷上了他的孩子,真懷疑這個還在自己的身體中成長的胎兒,是怎樣挺過這一切的,可是,在這樣拳腳相加、情緒大起大落的情況下,他還能存活下來,他會是我們關系轉好的一個契機吧。
我有些迫不及待地等著他回來,一連兩個星期,他都沒有回家,不知道他又到哪兒玩去了。我從來沒有如此急切地期望他出現過,以前,對于他的遲遲不歸,我是又擔心又害怕,我擔心他出什么事,希望他早點回來。第一次,結婚一年多來的第一次,我有了做妻子的感覺,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是在等著丈夫,我深愛的丈夫,我最關心的老公。
可惜,他沒回來,我在沙發上坐了一夜,都沒有等到他。第二天,我出門去了娘家,告訴了他們這個好消息,家人都為我感到高興,勸我以后好好過日子。本來,我是滿懷著欣喜和滿足回家的,可家里零亂的景象讓我的心再次跌入低谷,這一跌就跌到了最低點。
屋里衣服隨便散在地上,家具倒的倒、碎的碎,我們的結婚照更是被摔在了地上,相框已經破裂,里面的照片散落了出來,照片上那曾經幸福的笑容現在都被黑黑的腳印所取代,不知是哪個混蛋,在照片上踩了好幾腳。
我以為家里是被偷了,可我怎么也沒料到這一切都是我丈夫做的。在桌上,我發現了他的字條,寥寥幾字,意思簡單明確,卻也冷酷無情到了極點,“我要離婚”。字條的后面,是一紙離婚協議書,上面,他的名字工工整整地簽在那里,已經按了手印,蓋了章。
鮮紅鮮紅的手印和印章,我感覺那更像是自己的血。血,流了出來,心里被人捅了一刀,它在淌血……
最終,我沒有留下這個孩子,因為我無能得連他的爸爸都留不住,他爸爸甚至根本沒想過為了他而留在家里。后來,我才聽說,他那時和一個更年輕的女孩子去了外地,去游玩。
我不會是個好媽媽,我都不配做個媽媽,因為我連做個女人都沒合格。也許,我最該學會的是如何做個女人,做個不盲從、不委屈自己的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