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王某原本應在大學校園里度過人生中最美好時光,不曾想,因為網貸500元錢,噩夢開始了,并伴隨了她整整3年時間。她先后向22個不同的網貸平臺借錢,即便拆東墻補西墻,借的500塊錢仍像是滾雪球一般,滾到了28萬還未還清。不僅如此,網貸平臺還不斷辱罵、甚至威脅要P她的裸照發給她周圍的人。2019年3月,近乎抑郁的王某只好選擇報警。
6月19日,5名犯罪嫌疑人被昌吉警方從廣東省押解回疆。截至目前,凍結涉案資金400余萬元,扣押涉案銀行卡60余張,扣押涉案手機80余部,扣押涉案車輛3輛,扣押電腦6臺。
這是全疆破獲的首例跨省“套路貸”案件。
2015年3月,正在讀大學的王某看上了一款2000元可以分期付款的的手機,每個月還款300元。她每個月有1000元的生活費,王某粗略算了賬,覺得每個月還300元錢,在自己的承受范圍之內。
沒想到2016年3月,王某生活上支出有些多,當月的300元錢無法償還。她看到網絡上有“低利息、無抵押、快放款”的宣傳資料,就按照資料要求填完信息,隨后有一名自稱是貸款公司業務員的男子給她打電話,指導王某簽訂了幾個電子合同,并告訴王某逾期要繳納逾期費,王某成功貸款500元,但是網貸平臺利息就是3毛錢,扣除掉150元的周利息,她真正能拿到手的僅有350元。
對于一個月只有1000元生活費的王某來說,一周還掉自己生活費的一大半錢,是她無力承擔的。就這樣,到期后王某償還不了本金及利息,該網貸平臺工作人員就向她推薦其名下的其他借貸平臺,讓王某在其他平臺再次借貸,借來的錢用來償付之前所欠的本息,王某就從一個借款陷阱進入另一個借款陷阱。
也正是這樣,王某所借款項,猶如滾雪團一樣越滾越大,在她已還款28萬元后,巨額債務依然未還清。
王某在網貸前,被要求分別簽訂本金和利息合同,還要上傳一張手持身份證的半身照片,她的手機通訊錄、微信及QQ相關信息都要被當做抵押物抵押給對方。
網貸公司通過“借新還舊”壘高借款金額的方式,先后給王某在微信上介紹了22個出借方,她共簽訂了44張本金、利息合同。直到2017年7月份畢業,王某都是在借錢還錢中度過的。
王某畢業后回到瑪納斯縣老家,她一直不敢將此事告訴母親。直到2018年1月,網貸平臺不分晝夜地給王某的媽媽打電話,并不斷辱罵、甚至威脅要P王某的裸照發給她周圍的人,催收電話就像一張無形的網籠罩著母女倆的生活。王某的媽媽不堪其擾,去年1月,一次性還了13萬元。即便如此,依然時不時接到催債電話的騷擾。那段日子,母女倆過得苦不堪言。
截至王某報案時,她匯給網貸公司共計28萬余元。
3月,王某報警后,瑪納斯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此案,立即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全力偵辦此案,同時將案件情況逐級上報,由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昌吉州公安局刑偵支隊指導下共同督辦此案。
瑪納斯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賀開通告訴記者,由于時間跨度大、犯罪團伙組織嚴密,人員分工細致且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為案件的偵破帶來了很大的困難。2個多月來,專案組民警奔赴多個省市,查詢涉案銀行賬戶63個,通過梳理資金流水,初步掌握嫌疑人基本信息。犯罪嫌疑人相當狡猾,對窩點選擇很隱蔽,有時還會突然轉換地點,這無形中給抓捕工作帶來很大困難。在廣東省潮州市網安、技偵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下,確定了嫌疑人窩點在潮州市的一個山村里。經過三天三夜的蹲守,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于6月11日將5名犯罪嫌疑人一舉抓獲。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在瑪納斯縣看守所,案件深挖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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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借款“滾”成20萬,大學生應“擦亮眼睛”面對校園貸
2018年9月份,剛剛就讀北京某學院研一的學生小文表示。看著校內布告欄和廁所里張貼的各種校園貸小廣告,小文心有余悸,就在半年前確定讀研后她開始從校園貸借款,半年時間,借款從當初的4000元“滾”到20萬,她一度沒有勇氣來到新學校,最后父母賣掉房子才替她還完債務。又是一年開學季,專家提醒,如遇到非法校園貸,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要求平臺在合法范圍內變更之前的約定。同時大學生一定要“擦亮眼睛”。
武漢首例校園貸結案,此類事件為何屢禁不止?
武漢警方2018年11月19日通報武漢市首例以敲詐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校園貸”案件。涉案惡勢力團伙面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通過哄騙、恐嚇等索取高額利息和費用,并脅迫無力還款的大學生“轉貸”還款。
日前,團伙成員一審被判11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據通報,去年底,武漢警方連續接到數起關于“校園貸”的報案。大學生小楊報案稱,在“夢想分期”借貸公司借款4000元后,兩個月內借款就變成了5萬元債務。為了逼迫小楊還錢,借貸公司使用“軟暴力”,甚至跑到小楊老家“潑油漆”討債。此案涉及受害大學生共有十余名。
接警后,武漢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至今年8月,團伙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歸案。經警方調查,2017年7月,以龔某和何某為首的團伙在未取得任何借貸資質的情況下注冊公司,面向非武漢戶籍的在校大學生開展非法“校園貸”。其中,龔某負責放款、收款;何某負責張貼廣告和催收。警方查明,團伙先是讓學生簽訂貸款合同,再通過哄騙、恐嚇等方式讓借款大學生繳納手續費、逾期費。
“校園貸”指的是在校學生向各類借貸平臺借錢的行為,國內首家互聯網校園貸誕生在2013年。那一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隨之帶來一系列讓人眼花繚亂的金融創新產品。
很快,校園市場被視為一塊誘人的大蛋糕,各路網貸企業蜂擁而至,在大學校園地毯式“地推”,一路攻城略地。然而,在利益驅動下,入局者魚龍混雜、越跑越偏,屢屢被曝出“高利貸”“拍裸照”“暴力催收”等負面消息,“校園貸”惡性事件頻發。
2016年,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實時預警機制。銀監會明確提出整改校園貸問題。
禁了“校園貸”,來了“培訓貸”,各種花樣翻新的招數,盯上的總是尚未走出校園的大學生群體,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金融系副教授張小濤認為,他們看中的是,大學生普遍缺乏社會經驗、金融消費知識不足卻有超前消費欲望的年輕人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