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現在,他還清晰地記得第一次賣藝時的情景,那是2015年的一天,那時的他還對賣唱這一舉動搖擺不定。他找了一個女生一起去常青公園賣唱。他說:“一方面帶個女生可以壯膽 ,一方面,可以唱男女對唱歌曲,豐富歌曲形式。“當時他們不管什么風格或是經典老歌都唱了一遍。正當他想要草草了事收場時,沒想到廣場里爺爺奶奶叔叔阿姨前來給他很多鼓勵, 許多人圍著他們為他們鼓掌鼓掌。現在,劉宗會在沒課的日子出來唱歌,收入已經足夠他自給自足。賣力唱一天,兩小時個小時大概能有兩三百的收入。“也是時好時壞吧。如果有時候給大票的多會好一點。我現在生活費都是自己掙的呢。”說起這些,他不經意驕傲的挺起了胸膛。“不過,比起掙錢,更重要的是,這會讓自己有一個舞臺,去得到別人的認可,非常有成就感。”對于這個在地鐵口賣藝的男孩,他的同學們是怎么說的呢?“雖然課上沒怎么見過她,不過我們歌唱比賽上他是主力,反正還挺有名的吧。而且他還是校園汲音樂隊的鍵盤手,每天晚上在操場無償唱歌,在學校可有人氣了。”當被問到會不會覺得賣藝這種方式有些不妥時,一位同學說:“我覺得還好吧,就是一個把興趣和賺錢結合起來的方式,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