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觀眾小晨聯系我們,說自己是個未婚媽媽,四年之前認識了一個男人,未婚生女。之后,男人把孩子送去領養。年少不懂事,小晨很后悔,四年時間,小晨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哪,她心里愧疚,想找回自己的小孩,盡到自己母親的責任。
小晨今年28歲,四年之前,小晨剛剛大學畢業,在一家KTV里面當服務員,認識了一位顧客,將近50歲的阿華。
雖然相差有點大,但是阿華對她很好,她覺得兩人可以相處看看,交往沒過多長時間,小晨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她想和阿華結婚,這時候,她才發現阿華沒有離婚。
小晨:“ 到十個月的時候,他說他帶我到他媽媽家里面去,然后他媽媽跟我說的,他說他自己其實沒有離異,然后家里面還有老婆的,然后那個時候我也接受不了的,因為肚子里面小孩子已經十個月了,不可能拿掉了。” 懷胎十月,再把小孩拿掉也不現實,小晨當時年紀還小,心里很矛盾,怕生了小孩沒法上戶口,只有催阿華結婚。“我是跟他說過的,我說出生證的話肯定是要結了婚才能拿的,他那個時候就比較支支吾吾,他就不說話,也沒有說要結婚,也沒有說不要結婚。”
肚子的小孩等不了,阿華帶著小晨到了江蘇一家醫院,把小孩生了下來。生完第三天,他們回到嘉興,小晨一個人帶孩子帶不過來,就想讓阿華把小孩子帶回阿華家里照顧,但是阿華把小孩抱走之后就沒了消息。小晨:“他可能是通過自己的方法吧,送到人家家里去了,然后這個小孩子,究竟現在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因為他每次都敷衍我。”
孩子被抱走之后,小晨和阿華感情不在,兩人就分手了,之后很少聯系。不過,到現在四年時間過去了,小晨一直心中有一個疙瘩,感情上犯錯她認了,但是,她覺得自己虧欠了孩子。小晨:“我想留在身邊,因為我覺得,小孩子是無辜的,不管我們兩個人再怎么樣,小孩子是無辜的。如果我未婚生育的話,罰一些社會繳納金也許小孩是可以上戶口的,我也想到時候有這個經濟能力的話,把他帶回來。”
小晨后來也聯系阿華。小晨:“肯定要找到的,那不然這個事情怎么辦啊?”阿華:“什么怎么辦?”小晨:“那人家肯定要查上來的,要人口調查的。”阿華:“什么人口調查,他們那里老早報好戶口了,還調查什么。”小晨:“他們是以什么名義上戶口的?”阿華:“抱來的咯。肯定是自己小孩七八年生不出來,抱個小孩咯。”
阿華說,當時小孩他也沒能力撫養,他就把小孩被送到嘉興新豐那邊,但是具體位置一直不告訴小晨,是怕小晨一時沖動,把小孩抱回來,那么對領養的家庭也是不公平的。
阿華:“我跟你講,說清楚可以的,你要去看也可以的,我跟你講,我給你搞好,反正你要字寫下來,把你的責任簽上去,到公證處公證好,你這個小孩不能抱的。”小晨:“什么意思,怎么不能抱?阿華:“不能抱回來的,別人辛辛苦苦養了這么多年了,養了一天好比兩千塊,養了這么多年要多少錢了。”小晨:“我是她親生母親的話,我當然有權利去看她的。”
那么現在小孩子情況怎么樣?記者也嘗試聯系了阿華,但是電話一直沒有回復。
律師表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如果孩子要送去領養,一定要征得親生父母雙方的同意。不過小晨的情況特殊,畢竟已經過了四年。律師王愛華:“如果說他的確有這么一個小孩,并且這個小孩子是找得到的,那么在這個前提下,也要看這個小孩是否現在已經辦理了相關的收養手續或者領養手續,是合法的,或者說是上了戶口的,如果說他這個小孩目前找到了,沒有任何戶口,也沒有上戶口,那么這個狀況下,作為親生父母可以通過訴訟的方法,把這個小孩子要回來。”
婚姻專家朱潔也提醒,關于戀愛和婚姻,像小晨這樣的年輕人都不要沖動地去做選擇,未婚生育,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也是對孩子的不負責,年輕人對待戀愛和婚姻的時候,都需要謹慎。婚姻專家朱潔:“不管是你在擇偶戀愛當中,還是你在情感的空缺期,明確了自己的方向以后,慢慢的去接觸,了解,相處,這樣我們未來才有可能有一個美好的婚姻。角色有沒有轉換過來,有沒有這個能力,比如去做一個母親,或者一個父親,盡到做父母的責任,不是說我生了孩子,我有了孩子,人生就可以圓滿了,你生了這個孩子你必須對這個孩子負責任,對家庭負責任,如果你做不好的話,后面的危害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