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能積極倡導學習民法典,提高群眾對民法典的深度認知,7月27日,湖北汽車工業學院機械工程學院“愛我中華”夢之隊——民法中華行實踐隊員分別積極在自己所在地進行了“學習民法典,宣傳民法典”的實踐調研活動。為了全面了解民法典內容,實踐團隊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學習與了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則編,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共分基本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附則11章、20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17年3月1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總則》的制定不僅實質性地開啟了民法典的制定步伐,并成為民法典的核心組成部分,而且也有力地助推了法律體系的完善。它吸取了中華法律思想精華,遵循人民的愿望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