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教育城鄉不平衡,農民工有條件的都帶子女來城市上學;造成學校學位緊張,教育部分制定許多條件,一年級新生要交齊材料給學校,待審查合格的才批準報告。 開學 報名時間,某學校教導處正在審查新生的材料,教導問一個家長:“租房子合同有了,你的電費單呢?”“房東買單。”“水費的呢?”“房東買單。”“那么社保清單也是房東買單?”“老板買單。”“你那么摳門。”“我買人情單。”這時候有個老師走進來對教導說:“他是林校長的遠親。”教導恍悟:“校長的番薯滕親戚,到教務處報名去。”教導給他一張報名單。
旁邊的一個家長笑問:“教導我孩子的呢?”“房產證有了,戶口薄上沒有證上人的名。房產證不會是借的么?”“房產證是我父親的名,他沒跟我們住一起,小孩的戶口跟他媽。”“這怎么能證明你爸是你爸,他爸是你。”“居委會證明可以不。”“這個誰都可以開。”“戶口個人信息還是戶籍證明?”“都不行,要去司法······”家長等急了:“我又沒犯法,還要去派出所開無罪證明么。”“你急啥,要去司法鑒定,做DNA檢查,親子鑒定,親爸鑒定。”
過幾天,他拿來鑒定來學校剛好遇見熟人,熟人問他:“你小孩得報告了,我的孩子還沒得。”他揚手里鑒定報告:“我做DNA才行。”“騙人,你懂人跑校長關。”“是是是,真話有時候也沒人信,假話往往也有信的時候。”他無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