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感覺自己有錢是富人一族無非幾個似是而非的原因,被宣傳誤導是一個因為“貧富”沒有明確界限還有自以為“窮”的習俗很丟人,就冒充“富人”有面子或無知或小范圍的比較或對自身需求低的夸大,我就感覺自己是最后一種有些片面明明沒有花過錢而且吃飽肚子就自大(現在底層百姓如我之流,就很滿意的自我感覺良好有大面積群體比如市民,就會不自覺在市場自我吹噓那股透著的滿意說起來四十年前,就吹噓樓上樓下電燈電話的理想現在完全實現而近郊農民,就多是啥活也不干的休閑把地租出去而種地有補貼的一肚子得意),還不去每時每刻拼命賺錢也不學習賺錢不分黑白的緣分但,如此消滅幻覺就算真正富起來有什么意思?因為每個人都有真善美的認知都對道德和法律有是非觀念更會對自己行為有價值判斷,你如果不擇手段獲取金錢就還要給自己安慰成百上千的詭辯理由最后就是,過河隨大流的下流也不差你這一個因此,心理疾病多起來不奇怪,多重人格多起來不奇怪變態性趣多起來不奇怪奇葩社會有特色不奇怪···其實真正的合法的有德的富人不多,而且有也會默默的捐出來最后成個事另外,那種為了賺錢而去拼命賺錢的富人就多如牛毛。此兩種基本算是富人,前者心富,后者身富。那種每天賺錢自己還不舍得花的人不算真正的富人或說,對外富,對己窮。
看完A片再上街,就感覺滿大街的人都光著沒有穿衣服。
我寫的東西或文字,無論算不算文章但我只對人,不對事。這世界,沒有人就沒有事而自從有了人,世界就沒停止發生大小事。因此,與對事不對人唱個反調,我只對人。明明是人惹出來的事,你還對事不對人,什么意思?我就是對人,就是人惹的事惹的我。
···躬腿,鍋腰,彎臂,鬼臉,小跑···就是老周這廝的常態小人狀。才多點好事,店小子叫他把自行車搬到店內來,才二分鐘就樂的不成形狀(具體啥事?)。再看我倆這點的工作,雨天店內車子多而且電動車重有三臺,自行車輕有兩臺。但早晨不下雨就該把它們都搬出去也算分內工作,我搬第一臺電動車時老周假裝看不見不知道,我搬第二臺時他一伸手把門簾打開算是幫忙(也不是第一次干這點活而且,假如店內就一臺車子也不用你露一小手給我掀門簾而且,雖然有點意見但我也不會去安排你干你也省不下多少力氣)并笑著問:全都搬出來?而且手一直舉著也不嫌累,等我搬完第三臺他才打算去搬自行車,第五臺自然也是我搬出來。···我這些文字就是對人不對事。
因為生活圈子實在太小就不是憑空想象或被八竿子打不著的媒體新聞騷擾,就注定身邊沒有大事發生而有事還都是人事我就只好對人開炮:老周面對自己理虧無言以對也不敢正視我的質問,電話就在二樓他的身邊響起來他還是聽不見就習慣假裝聽不見給自己惹的禍。我都聽見一直響忍不住從樓底上來了當然一臉不滿意(事也湊巧北樓老王鎖了門但他不知道屋里還有職工,他要找老王開門放他走就不顧自己下班不走的過錯開始亂打電話也有點不地道。一會兒功夫就鬧到潘主管那里但他也不直接找我們,就一個電話打到我們物業老板那里他再打過電話來,而老周在樓上就是不接電話也不知是故意還是真的沒聽見),我就起了高腔。如果不是給人打工,咱們誰也不認識誰但,既然在一起工作也算是個緣分多少你也要起點作用啊···但過了一會兒,就心有不甘心的想出個理由來跟我胡扯翻本說:這個事,下了班不回家,鎖了屋里活該,誰還賣給他們了,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怕什么?我聽后就是一笑心想,你把話題轉移到北樓為自己要面子卻遺漏了主要問題,主要是老王接班后鎖門前沒有盡到責任也有下班不回家的問題但我還是要把問題再給你轉回來。看你的氣往哪里散,虧了理還不服氣,想從我這里挽回臉面就沒門(我是沒接觸過大人物更不善于在人面前胡吹海講但,比我富的同學同事朋友和兇長也還有幾個,雖然我不會做事但他們卻都不會做人而且,單論做人我沒輸過)我說:這個我贊成,看大門也不能給他們故意欺負更該有點英雄氣概,可是好漢做事自己當,你不接電話這事關系到咱們兩個人你沒聽見,為何你聽不見?你聽不見最后萬一出事就變成我的事,我負責?咱們大體也有分工,樓下有事我找過你嗎?來干工作也不能變成聾子啊,就如上次排氣扇自燃這事,用不用隨便,我就自己跟物業老板講,與你無關,你說這些狠話算什么?不接電話,還是老板的電話,你覺得你這些理由有意思嗎?本來你稍加注意接個電話問問說說,吊事沒有很簡單,這下好,咱倆的事你還有氣?
人生,我看還是先做個好人最重要。做好了人,你才會把人類社會臺面上那些真善美偉光正對照自己的內心有滿足感,你才會獲得真正自豪和輕松因此,先做個好人再去學著做人事,不然只忙著去做事最后就會被事了人。對事不對人是傳統習慣做法我看就是難得糊涂的中庸之道因此,就不會徹底解決因為事都是人做的有什么可怕,我就對人。而且傳統的說法也要改一改:什么先做人后做事?要先做人,后做人事。一字之差,確有天壤之別。你學做人不做人事,行嗎?難怪都是在嘴上講講,先做人后做事。這不就是學做人卻不做人事嗎?這不就是不做人先做事嗎?這不就是人和事對不上號嗎?
“國家”被定義成暴力集團是因為什么?是人簡單的愿意作威作福欺負人?是一部分人奴役另一部分人帶來的快感?是人類集體力量的創造太過美妙就自覺地形成這個“地雷”般的圈子集團,并不斷吸引各色“人精”進入的號召力?如果有機會以“國家”名義的榮譽誰都會不自覺地完全去犧牲也心甘情愿,或許不是流芳百世就是榮譽連綿。
我的所作所為可能僅僅對我的人生有些意義,但我死后如果對他人還有些意義我就感覺一切都值得以及我的豪情萬丈與站在最暗處的炫張。人類滅亡以后,人類的一切事件對后來者也許毫無疑義因為,它們或許根本無法破解人類的文化密碼但也許,可以被理解但地球毀滅之后呢?繼續被重組的新世界也許找不到一點殘渣顯示人類的痕跡。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精彩。這多體現在得意洋洋,自高自大,不可侵犯,裝傻充愣···——所謂好人好報沒有邏輯依據,但很多人人法則卻都是依據這個理念來約定俗成一些規則因此,我們弱勢群體,一定要守正。——這是我們最佳的生存方案沒有之一而且,越是弱勢群體越應該努力守正。這是我五十年人生最重要和最具價值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