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親,顧名思義,就是在孩提年齡就由父母之命或媒妁之言而定下婚事,是過去那些個年代里父母包辦婚姻的一種。這種婚約方式,不知經歷了多少個時代,留下了時代的印記和離奇故事,大約到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才絕跡。
提起娃娃親,現如今的年輕人大都不知是怎么回事,就連上了些歲數的人,也僅憑道聽途說街談巷議口口相傳知道些雞毛蒜皮的事兒,也就在腦海里留下了娃娃親的蛛絲馬跡,有時也能說上個三言兩語。
在人類遠古歷史的進程中,在各個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或許就會出現不同的婚姻方式,這是歷史的必然,也是人類的選擇。而娃娃親就是這些婚姻方式的一種,是在某個時代、特定情況下衍生出來的一種婚姻方式,即使到了解放前都很盛行,盛行之下,必有一個個、一代代人來嘗試。這種形式,一如賭注,就套用一首歌詞:“我把子女賭明天”,賭定的婚姻對象就是他(她)了,以后是好是壞,是命運注定的,全憑命運來安排。為此,也就制約著許多人,影響著許多人,往往憑父母的一句不怎么認真的話,就決定了許多當事男女的婚姻和一生的命運,使他(她)們度過了不同的人生,也就決定了有人哭來有人笑。
娃娃親,是在子女還是孩提年齡,在他(她)們尚處于蒙昧狀態下,就由父母為他(她)們定下婚事,并信誓旦旦,君子一言,駟馬難追,看起來十分荒謬。可更為離奇的是,有的還指腹為婚,即交情篤深的兩個人,彼此定然了解很深,在雙方妻子懷孕后,就定了君子協定:若生一男一女,即結為兒女親家。往往生如所愿,就認為是天作之合,正是雙方心想之美,皆大歡喜,這就是過去的指腹為婚。這種方式,據說在現代有些地方還效仿。
可以想象,在娃娃親盛行的年代,定娃娃親的多了,就自然營造出了一種緊張的局面。有的怕自己的娃長大了娶不上媳婦,先提前定下,有個媳婦再說,以后怎樣那是命里和他倆的事兒。娃娃親的年代,也煞費了父母的一片苦心。
我的一位老友,當地已故知名人士孫鵬航先生對平度當地的娃娃親頗有研究,他曾著文寫道:“荒謬絕倫娃娃親,甚而指腹即為婚,一句戲言隨口出,造成多少惡婚姻。”對過去的娃娃親進行了很好的詮釋。
還有一種娃娃親,就如同臺灣電視連續劇《小丈夫》一樣,在比較盈余的家庭,到貧窮的人家收養個大女孩做“童養媳”,也定了娃娃親,讓這個“大媳婦”伺候著“小丈夫”,等到了雙方認為合適的年齡就結婚。
兒時在身邊常常聽到的一件“娃娃親”的事兒,就好似上述這種。那時候,在我姥姥家的屋后居住的這家,就是搿娃娃親的。他的兒子只比我大一歲,我倆從小是同學。記得在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老師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對他說:“你爹在你這個年齡就已經結婚了。”說完,引起了一陣哄堂大笑。過后才知道,這個同學的父親結婚時才11歲,而她母親已22歲,在那個年代,相差11歲就是一個不小的差距。這就像電視劇上娶個“大媳婦”來伺候“小丈夫”一樣,也頗有戲劇性。
聽家鄉老人們講,他倆剛結婚那陣子,這個11歲的“小丈夫”連炕(農村的土炕比床高許多)都上不去,還得這個“大媳婦”抱著上去。11歲的孩子懂什么,全憑這個“大媳婦”帶著、寵著、伺候著。后來,這個“小丈夫”長成了大丈夫,身強力壯,還當了生產隊長,指揮著一干人馬。只是這個“大媳婦”因本就年齡大,加之操勞多而略顯衰老。這對娃娃親,最終相伴走向了生命的最后,應該算比較成功的。這對娃娃親,也成為老家在新舊時代轉換中的一段傳奇,可稱為“末代娃娃親”,成為舊時代的一對“娃娃親”男女在新時代生活的一個縮影,那句“結婚時連炕都上不去”的話一直成為鄉民們茶余飯后的笑談。
娃娃親甚而“指腹為婚”,在現如今看來,都是十分荒唐的、離奇的事情。隨之社會和人類的不斷進步,已跑的遠遠的了。但我們還是要尊重歷史,這是一段史實,應抱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大膽地回顧這段歷史,既然歷史上有過這樣的蹤跡,就要想法抓住它的影子,也許在后續的精神世界里會對自己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