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奸殺女大學生重犯被執行死刑現場實拍
20日下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惡性案件。其中影響惡劣的販毒案、松山湖奸殺女大學生案等多名重案犯在宣判后,被立即押往東莞中院牛山刑場執行死刑。在宣布幾名被最高法院核準死刑的罪犯判決中,第一個被宣判的是37歲的“老毒販”羊金明。羊來自四川,因販毒曾被判入獄,出獄后再次鋌而走險。其中2010年4月、6月,罪犯羊金明先后兩次在常平鎮、長安鎮、大朗鎮販賣給陳強(另案處理)冰毒共計900克。同時,他還伙同他人從成都購買了7000克冰毒帶回東莞販賣。罪犯羊金明以犯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販賣制毒物品罪等罪名被執行死刑。記者梁清 攝
罪犯:蔡偉,男,35歲,四川省冕寧縣人結局:強奸罪、搶劫罪數罪并罰,被判死刑。2010年9月30日11時許,蔡偉在松山湖濱湖路與大學路交界路段,發現被害人盛某(松山湖某大學一年級女生)獨自經過,即尾隨至大學路靠理工學院段南側路段,蔡偉上前用手勒住盛的頸部,將盛拖行至路旁的草叢搶劫,并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盛某被扼窒息及肝臟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外,2009年11月至2011年3月期間,蔡偉在松山湖、四川省簡陽市等地先后強奸作案7起,強奸婦女7人,并劫取現金1200余元和2部手機等財物。
韓建國,男,39歲,河南省上蔡縣人,有前科。2011年3月30日13時30分許,韓建國等三人來到廣東省惠州市石灣鎮公園附近,騙乘被害人羅海強駕駛的一輛吉利牌汽車。當行至東莞市東坑鎮汽車站附近一工業區時,韓建國等四人用繩子套住羅海強的頸部,至羅機械性窒息死亡,并劫取羅海強現金600余元、手機2部和銀行卡等財物。法院認為,韓建國結伙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財物,致一人死亡,其手段殘忍,社會危害大,又系累犯,遂依法以搶劫罪判處罪犯韓建國死刑。圖為韓建國犯搶劫罪,被執行死刑。南都記者梁清 攝
罪犯:李東坡,男,35歲,河南省南陽市人。2007年9月,李東坡在長安鎮一五金廠務工,并隱瞞已婚事實與女同事吳坤連交往。2008年7月3日9時許,李與吳在長安一出租屋內發生性關系后,吳告知李其已懷孕并提出結婚。李東坡表明他已婚且不可能離婚。雙方發生爭執,李竟然勒扼吳頸部至吳死亡。后李東坡將吳尸體裝進蛇皮袋,拋至厚街鎮S256省道永成加油站附近。2009年8月,李東坡來到深圳市寶安區一公司務工,并再次隱瞞已婚事實與女同事藍麗榮戀愛。2010年12月10日9時許,二人在李租住的深圳寶安區觀瀾街道一出租屋因財物問題爭吵,李東坡恐藍麗榮公開二人關系,遂用胳膊勒藍的脖子直至藍死亡。后將裝尸體的皮箱遺棄在公交車上。同年15日,李東坡還拿著被害人藍麗榮的銀行卡取款5300元。
罪犯:王加強,男,25歲,廣西灌陽縣人。2011年2月12日20時許,王加強在廣西灌陽縣黃關鎮文澤忠開的小商店打牌,因瑣事與文發生口角。王加強隨即掏出匕首朝文背部、頭部捅刺,致文重傷,并將上前勸架的傷者妻子陳運梅刺成輕微傷。2011年5月2日,王加強伙同戴冬云、唐斌密謀搶劫。當日14時,王加強在大朗鎮長塘村八方快捷酒店門口搶郭四喜頸上金項鏈,郭發現并抓住王,其親友也上來協助抓住王加強。同案犯唐斌見狀持匕首上前欲幫王加強脫身,打斗中,郭四喜等被害人身上多處受傷。隨后唐斌還從地上抓取一截金項鏈,坐上在旁接應的戴冬云駕駛的摩托車逃離現場。圖為王加強結伙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二人輕微傷,被執行死刑。
時間:2022-02-14 作者:愛開大學生 來源:愛開大學生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