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讓個別心存僥幸的人都覺得,“就一會兒的事”“馬上就到了”“不會被抓到的”,就鋌而走險、以身試法,但終究逃不過交警的“法眼”。
近日,為切實維護轄區道路安全,呼倫貝爾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城區二大隊在轄區開展夜查行動。執勤交警在中央路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凌晨4時左右,一輛白色越野車由北向南駛入執勤交警的視線,執勤交警示意車輛停車接受檢查。
駕駛人那某隨后打開車窗配合酒精檢測,那某的呼氣式酒精結果為60.3mg/100ml,后經呼倫貝爾藍盾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那某的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73.34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
讓執勤交警感到意外的是,那某還是一名22歲的在校大學生。當天晚上,那某與兩名同學聚會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回家時被正在執勤的交警查獲。
那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感到后悔不已,更為嚴重的是,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已涉嫌危險駕駛醉,將面臨刑事處罰。那某畢業后如果要報考公務員、事業編等將受到嚴格限制。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