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給我們帶來了許多好處和壞處。好處是可以多交朋友,壞處是騙子太多。
網絡是虛擬的。
劉先生今年33歲。他和他的妻子分居了。他還有一個兒子,但是兒子不愿意跟著劉先生,就跟著媽媽。雙方很久沒見面聊過了。婚姻只是名存實亡,他們之間的緣分早就沒有了。因為孩子沒離婚,劉先生閑著無聊,就在社交軟件上和別人聊天。慢慢地,他認識了這里的一個女孩。女孩只有22歲,實際上是一名大學生,正在實習。兩個人有相見恨晚的感覺,所以每次都聊到很晚,都不愿意放下手機。@湖泊愛音樂
遇到知己
相處了一段時間后,劉先生想見面。但兩人是在一家酒店認識的,兩人在酒店聊天,發生了關系。他們成了戀人,劉先生也讓女朋友搬過來和他一起住。他們就這樣生活在一起,可我沒想到,家里值錢的東西沒幾天就全沒了。后來在桌子上發現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會還錢但是沒有日期。然后劉先生給女朋友打電話,發現他被拉黑了。劉先生發現不對勁,覺得自己被騙了,于是直接報警。
從家里拿走了值錢的東西。
根據劉先生提供的證據,民警很快在一家飯店找到了她,但女子告訴民警,當初在一起時,劉先生主動借錢給自己,這次劉先生不愿意拿他的東西。我相信劉先生不是不愿意把它們拿走。沒想到,他去了派出所。后來劉先生也撤訴了那個女孩,他們私下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