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就平臺級或生態級商業項目而言,其切入方向大致可以分為兩條:“以人聚商”和“以商聚人”。這在社區服務O2O綜合平臺上表現最為典型,除此之外,在日常生活及我們經常接觸到的一些知名互聯網企業身上,也能看到“聚人”與“聚商”的現象。比如:農貿市場以聚合眾多菜商吸引人流;大學校園以聚合眾多學生吸引商流;阿里巴巴即“以商聚人”,騰訊即“以人聚商”。
“聚商”與“聚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被視為“商業地產”。線下被稱為“實體商業地產”,線上被稱為“虛擬商業地產”。實體商業地產表現為購物中心、游樂中心、(美食或購物)商業一條街、旅游景區等;虛擬商業地產表現為實物電商平臺、社交平臺、生活服務綜合平臺、視頻平臺等。有人會問,自媒體網紅怎么說?當然也是“商業地產”(獨秀一枝的商業地產),就如同一個著名的景點,人們慕名參觀。
今天不談商業地產,主要概述一下“聚商”與“聚人”的創業思維與注意事項,同時也會略帶一些運營方法在里面。
“聚商”的思維與禁忌
“聚商”(以商聚人)的優點是進入門檻低,但競爭激烈。如果是做全國流量平臺,阿里貓和京東狗就已經瓜分得差不多了,基本沒有插腳的空間了;剩下如本地流量平臺尚可挖掘,當下各地紛紛涌現的社區服務平臺便是其中的典型,以聚合本地周邊商戶,依靠優惠刺激吸引人流,通過不斷導流逐漸實現人流與商流的平衡。
本地“聚商”型平臺就那么好做么?標準化商品這塊有全國巨頭和垂直電商在瓜分市場,非標服務這塊有垂直服務平臺和線下連鎖實體(也在開展O2O業務)瓜分市場,進入小區還有很多攔路虎,比如物業門禁(拆圍墻還有一段時間,真要等到那天可能黃花菜已經涼了),本地競對的惡意阻攔等(在廢品回收這塊很明顯,劃地盤,之前的外賣不也出現過武斗么)。本身到手的肉已經不多,還要“孝敬”各方路霸,其實已經很辛苦了。當下活著的本地平臺基本都是背后有干爹的,要么是上市企業背景(以房企為主),要么是金融機構背景,要么就是與當地政府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聚商”有幾個招法:(1)東風借力,入駐大的流量平臺,跟其他商戶聚在一起,不用費勁巴拉的自己找流量,消費大平臺的流量即可;(2)異業合作(聯盟),抱團取暖。理論上說,異業合作是創業公司“聚商”較為理想的途徑,通過服務關聯,相互推介形成一站式服務聯盟,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容易因為各自投入產出不均致心理失衡,或對方服務品質不過關受到連累,而可能最終分道揚鑣(比較好的極端結果就并購合作伙伴,在一個棋盤上統一布局)。異業合作的方式也有多種,早在2014年我就曾做過詳細闡述,具體可查看《看異業合作如何解決用戶資源匱乏》。
“聚人”的思維與禁忌
“聚人”(以人聚商)的優點在于用戶規模成型后,商業價值挖掘相對較為容易,但其進入門檻高。線上表現為:社交應用、網絡媒體、娛樂視頻、在線游戲等,粘性較高的社交應用已有QQ、微信、微博、陌陌、脈脈等,用戶層級劃分從強弱關系到媒體屬性、職業屬性俱已瓜分殆盡。B端市場也已涌現如超客營銷(企業空間)、紛享銷客、釘釘等應用。有待挖掘的尚剩下本地化區域社交,依靠用戶之間的相同區域拉近用戶感情,就共同關心的本地動態增進交流,挖掘本地服務商業價值。本地社交在線上表現為:論壇、地方社群及以鄰里社交為切入點的社區服務平臺;線下表現為:娛樂活動、會議展覽、商品促銷等。線下的活動需要形成常態化,并做必要的用戶維護,才可使“聚人”的價值得到發揮。
“聚人”的門檻在于重度運營。比如微博,初始階段邀請娛樂明星入駐吸引用戶注冊,并通過話題和內容運營讓微博的媒體社交生態逐漸成型;另外坊間有傳言一些陌生人社交應用,在初始階段通過大量機器人賬號充斥其中,以顯示平臺人氣很旺,從而達到吸引用戶入駐的目的。以及在人氣維護上做的較有成績的“天通苑生活圈”,在線上社區維護和運營上,運營人員更是直接搬到天通苑,與當地居民共同生活,了解小區現狀,從而把線上運營做起來。
另一個制約因素則是所在區域的原始用戶規模,即這個區域本身常住居民就很少,不管什么方法刺激,瓶頸是可預見的。不同區域之間又會因為地理上的距離導致線下的活動難以開展,影響線上的用戶粘性。因此本地社交需要考慮當地人口規模,覆蓋的區域與人口集中地,當地文化習俗,交通狀況,消費水平,經濟體量等,框架有多大,框架里的內容才好確定什么形式、數量多寡及如何開展。
“聚人”與“聚商”是多數商業項目切入方向的基本路徑,由此而衍生出千差萬別的商業模式,不管怎樣的商業模式,如果在整體大局上沒有清醒的認識,一味的投入和堅持,很有可能,勤不能補“拙”,而是血本無歸。(所以有句話叫,不僅要埋頭苦干,還要抬頭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