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假期兼職工作,大多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來看,還不視為就業,因此一旦發生拖欠工資、人身傷害等情況,很難通過勞動部門快速有效地維權。
勞動保障部門: 學生未簽勞動合同 難受相關法規保護
小石曾向淄博市高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科反映過該事,勞動保障科工作人員張先生針對小石反映的問題,與東方啟明星培訓機構進行了協商,希望該培訓機構根據兼職學生的實際工作量適當支付報酬,但是不能一直拖欠。“當時該培訓機構負責人曾答應說,23日的時候就給兼職學生們結算,但是仍然沒有給。”
據了解,《勞動法》以及國家其它的法律條文中并沒有對像小石這樣的大學生兼職打工維權方面的規定,這些兼職的學生沒有構成勞動關系,只能算是雇傭關系,不屬于勞動保障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因為沒有簽勞動合同,我們不能直接介入,只能與該培訓機構進行協商,而不能夠強制他們支付學生的報酬。”張先生說,兼職工作也存在勞務關系,學生們付出了勞動,不管干多干少,理應得到相應的報酬。
律師:走司法途徑對兼職大學生而言成本太高
針對
大學生兼職的維權問題,淄博長城長律師事務所律師孟雪表示,學生做兼職時一定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最好要有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無法簽訂合同,也要在口頭約定時,明確勞動時間、內容、報酬、付款方式等,并保留好錄音等證據,方便發生糾紛時進行維權。
“我并不建議小石走法律途徑維權,因為訴訟過程不僅漫長,還要支付4000—5000元的律師費用,對于普通學生來說,代價很大。”孟雪說,最好是通過相關部門協商解決。另外,建議勞動監管部門應重視學生兼職問題,對企業、單位招用學生兼職加強監管,減少侵害學生權益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