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常州大學大一女生小宋打來電話,稱上個月在勤工儉學時向一個公司繳納了一個月的生活費980元,要求推銷20張會員卡,現(xiàn)在只能靠向同學借錢度日。
小宋告訴記者,上個月,她在學校收到了某公司的
兼職信息,一心想勤工儉學的小宋和舍友小榮填表申請兼職。幾天后,小宋接到一男子來電,說“兼職需面試通過才行”。于是,小宋和小榮來到該公司面試。
面試結束后,工作人員稱,公司目前的主要業(yè)務是推廣會員卡,辦理此會員卡的客戶可以免費參加假面舞會等大型活動,但小宋和小榮需要交納980元抵扣20張會員卡,再以99元/張的價格倒賣出去。天真的小宋和小榮簽了合同,并掏錢交給了工作人員,帶著20張卡回到學校。
回去后,小宋越想越不對勁,遂上網搜索,發(fā)現(xiàn)網上有許多詐騙案件介紹,與自己經歷的情況一模一樣。此時,小宋認為自己上了當,打電話要求對方退還980元,但遭拒絕。“合同規(guī)定會員卡推廣期為2年,對方表示,退錢只能等2年后。”
據(jù)了解,小宋曾向武進警方報案,可因為她已經與對方簽訂了合同,警方無法立案調查。“事情發(fā)生后我很害怕,都不敢告訴父母,只好向同學借了300元勉強生活。”小宋說,據(jù)她所知,河海大學常州校區(qū)、常州理工學院、常州機電學院、常州紡織學院、常州工程學院等常州多所高校都有學生來到這家公司面試,繳納了會員卡抵扣費。
“都怪自己缺少社會經驗,如今只好自認倒霉。”小宋告訴記者,今后兼職一定要多留個心眼,避免再次出現(xiàn)類似情況。
對于小宋的遭遇,記者咨詢了常州東晟律師事務所孟律師。孟律師表示,小宋與該公司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雙方應按合同履行。小宋如果認為合同對自己不利,可以按規(guī)定解除合同,即繳納一定的違約金。同時,孟律師也提醒廣大有兼職想法的在校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署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條款,如果認為條款不正當要及時提出,并與對方簽署補充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