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期,不少在校大學生或準大學生會選擇去實習或者打工,一方面是為了證明“我能行”,另一方面,積累社會經驗賺取生活費。
走出單純的校園,跳進復雜的社會,大學生們也許會遇到“慢羊羊村長”,學到不少有用的東西,也有可能會遇到“灰太狼”,一不小心就“傷痕累累”。
近期,一些學生及家長來電,咨詢大學生在暑期打工期間遭遇的維權困境。
干了一個月,商場不給工資該怎么辦?
小陳來電:
我今年剛參加完高考,等待大學錄取通知書期間,想趁暑期打工補貼大學學費。幾經尋找,我成為市區某商場的臨時促銷人員,工作任務是穿著促銷服裝發傳單,每小時報酬30元。我們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說好工資一周一結。
工作一周后,我找到商場要求結算工資。商場負責人支付了部分報酬后,提出一周一結太麻煩,讓我工作滿一個月再找他。他還說,商場這么大,肯定不會拖欠工資的。
但是,一個月后,商場仍然沒有支付全額工資,那位負責人不是出差就是開會,我找其他人,他們也總是愛理不理的。我想問問,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
“準大學生”的非全日制用工 15天內工資報酬要結算
讀者律師顧問團成員
浙江平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柯展
小陳的暑期務工不同于在校生勤工儉學,小陳年滿16周歲,并且已經高中畢業,尚未進入高校報到,可視為自由勞動力,同時從他和商場的約定來看,雙方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依照《勞動合同法》第68條的規定,屬于非全日制用工性質。根據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可以訂立口頭協議,而且工資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那么商場方面按月結算工資并拖欠至今的做法顯屬違法,小陳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解決,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依法支付。
參加假期打工的“準大學生”們,避免暑期打工糾紛的關鍵是做好預防工作,簽訂書面合同并具體明確報酬標準及給付期限、工作崗位、勞動保護等細節內容。如沒有書面合同,也可憑工作期間穿著工作服的照片、促銷單頁培訓材料等作為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交了介紹費,但沒給我落實崗位能要回嗎?
小李來電:
我是大一學生,今年暑假為了掙點零花錢,去找了一家中介公司介紹工作。中介公司說正好有一家公司在招人,但是要先交100元“介紹費”。我聽過這個公司,覺得還不錯,而且“介紹費”也不是很貴,就把錢給了。中介公司拿到錢后,給我開了一張收據。
之后,我打電話給該公司,但是工作人員說,已經招到人了。得到反饋后,中介公司又給我推薦了一家餐館,讓我去當服務員。這家餐館位置太遠了,我不想去,提出要拿回介紹費。但是,中介公司拒絕退款。
居間服務合同有權要求拿回介紹費
讀者律師顧問團成員
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律師
應云總
小李遇到的情況,是大學生求職過程中遇到的較為普遍的問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中介公司為小李提供求職服務,屬于居間服務,小李為委托人,中介公司為居間人。小李為獲得工作機會向中介公司交了100元介紹費后,他與中介公司成立居間合同關系,該合同關系合法有效依法受法律保護。
根據《合同法》第425條“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今,因用人單位已經招到人沒有用人需求致使小李求職無望,應該視為中介公司提供了虛假情況,中介公司應該返還小李之前繳納的介紹費。如中介公司拒絕退款,小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解決。
大學生們在求職過程中,遇到類似問題,可在中介公司出具的介紹費單據中要求直接載明中介公司推薦的用人單位名稱,或明確約定如介紹不成功則退回介紹費,以免發生糾紛時雙方牽扯不清。
實習期第二天,不小心受傷有醫藥費嗎?
小王媽媽來電:
我兒子是技工院校機械專業的二年級學生,為了鍛煉操作技能,去一家民營機械工廠打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口頭約定了每月工資1500元。
打工的第二天,我兒子在操作機床時,因為操作不當,導致手被正在運轉的車床卷了進去,受傷比較嚴重,花了不少醫藥費。
我們家屬認為,企業要承擔工傷賠償,補償醫藥費。企業方卻表示,我兒子因自身過錯導致受傷而拒絕承擔。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該怎么辦呢?
企業不需承擔工傷賠償 可要求企業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讀者律師顧問團成員
浙江平宇律師事務所律師
蔡賢弼
關于大學生勞動關系主體地位的認定,《勞動合同法》沒有專門界定,但勞動部曾發布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309號文件)中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小王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其暑假打工遭受的人體損傷不受勞動法調整,企業不應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雖然小王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但客觀上卻存在勞務關系,企業亦存在支付報酬的事實。所以小王可依據《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要求企業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在責任承擔方面,小王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將作為責任劃分的重要因素考慮,這與工傷賠償存在本質的區別,即工傷賠償非因故意而導致人身損害外,用人單位均應當全額予以賠償。
大學生在打工中受傷的,要注意證據保存,特別是相關病歷和醫療單。有必要的話,還可以及時報警,請公安部門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