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招聘送餐員的信息便上門應聘,再趁送餐途中拿走店主的助動車和送餐費,荊門男子付某在第一次以此方式詐騙被拘留后,不知悔改,再次以同樣的方式作案又被拘留。
6月23日晚,三名年輕男女抓著一名男子走到荊門市公安局泉口派出所報案稱“我抓到詐騙我助動車和錢的騙子了。”泉口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受理,并展開調查取證工作。經過連夜的調查取證,查明被抓男子叫付某,今年25歲,荊門本地人,2014年5月20日左右的一天,付某行在荊門一高校內的餐館假借應聘,詐騙該餐館店主的一輛助動車和一百余元的餐費。
經了解,該餐館店主小丹、小江均是該高校學生,在父母的資助下在學校內開了一個快餐店,因為有外賣業務,兩人就在校園兼職群內發布了招聘送餐員的信息,那天付某走進快餐店以該高校學生的身份騙取的小丹、小江兩人信任。因恰逢用餐時間,小丹、小江為了盡快將訂餐送到客戶手中,在沒有查看付某的身份證,未留下其任何聯系方式的情況,將店內一輛助動車的車鑰匙和一百余元的零錢給了付某讓其送餐,直到訂餐的人打來電話詢問,兩人才猛然發現上當受騙了,因沒有付某的任何信息,兩人一直未報案。
23日晚上,小丹、小江兩人在荊門一條商業街上逛街時,無意間撞見了付某,便在朋友的幫助下合力將付某抓住,扭送到派出所來報案。民警在調查中還發現,付某于2013年的11月份,同樣以應聘送餐員的名義詐騙過一輛助動車和一百余元的送餐費,付某告訴民警第一次詐騙的助動車在自己上網時被盜了,今年詐騙的助動車因為太舊還沒有賣出去。
目前,付某被東寶分局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小丹和小江也領回了被詐騙的助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