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人懷疑,美國的通用電氣是指使美國司法部“咬”阿爾斯通的幕后黑手。通用電氣抓住阿爾斯通CEO柏克龍的把柄,再借司法部施壓,迫使阿爾斯通將能源業務版塊出售給通用電氣。
這種把戲通用電氣已是輕車熟路。一方面,通用電氣給大量轉行困難的檢察官提供合規部的工作崗位,利用這些“老將”對司法系統的影響力。另一方面,通用電氣善于圍獵被腐敗案纏身的公司高管,再以幫助其與美國司法部談判為誘餌,唆使這些高管里應外合,借“內奸”之力收購公司。在瞄準阿爾斯通之前,通用電氣已經用這種手段收購了四家公司。
美國人用來對付阿爾斯通的武器是《反海外腐敗法》。“這項法律頒布于1977年著名的水門事件之后。在調查尼克松下臺的政治丑聞的過程中,美國司法機關揭露了一個暗地資助和賄賂外國公職人員的龐大體系,涉及400家美國公司。調查報告透露,美國大型軍火公司洛克希德為了向他國出售戰斗機,已經支付了數千萬美元的賄款給意大利、聯邦德國、荷蘭、日本和沙特的政界人士與企業高管。此外,洛克希德還承認向荷蘭貝恩哈德親王支付了超過100萬美元的賄款,以便銷售他們與法國幻影5競爭的F-104戰斗機。這一家丑外揚之后,作為應對,卡特總統通過立法規定,立即禁止美國公司向“外國公職人員”支付傭金。這項法律由兩個機構負責執行:在刑事上,由美國司法部控告違犯這項法律的公司和個人;在民事上,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涉嫌篡改賬本來掩飾行賄的公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原則上只會干預在美國證券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
“然而,《反海外腐敗法》自從20世紀70年代末生效以來,就一直受到美國主要行業巨擘的質疑。他們認為這項法律可能會使他們在出口市場處于不利的地位。其他經濟大國,特別是歐洲國家尚未通過類似的法律。相反,這些國家的公司在許多腐敗猖獗的國家繼續求助于中間人服務。美國政府沒有打壓自己企業的傾向,也不想懲罰美國的出口產業,并沒有大力實施《反海外腐敗法》。1977—2001年,美國司法部只懲罰了21家公司,而且通常都是二線企業。
“然而,美國雇主協會并不希望這項法律“進入睡眠狀態”。美國的行業巨頭很清楚他們能從這項法律中獲得多少利益。為了達到目的,只需讓他們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對手卷入同一麻煩。1998年,他們終于如愿以償:美國國會修改了法律,使其具有域外效力。此后,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同樣適用于外國公司。美國政府自認為有權追訴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它用美元計價簽訂合同,或者僅僅通過設在美國的服務器收發、存儲郵件。這項修正案就是美國人的一個把戲,他們把一項可能削弱自身企業的法律轉變為干涉他國企業、發動經濟戰的神奇工具。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從2000年中期開始不斷地試探這種域外法權的底線。”
美國還借助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推廣這一經濟戰工具,敦促成員國加強反腐立法。“一旦某個國家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經合組織反賄賂公約》,它實際上就授權美國可以起訴該國的企業,而它卻沒辦法使用法律手段報復美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