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出現之后,很多事情都變得方便了許多,比如可以輕松地買到自己喜歡的商品,也可以將自己的美好形象拍攝下來,還可以通過社交軟件可以認識更多的人。而在手機給大家的生活都帶來了很大程度上的便捷的同時,也要在使用的過程中將自己的一些隱私信息保護好,以免被有心人利用。
2021年,在上海松江區上大學的女大學生小雅便遭遇了這樣一件難以啟齒的荒唐鬧劇,還被人給威脅了,而整件事情的起因卻是發生在維修手機這件小事上。那么事情的經過又是怎樣的?
8月初,小雅在下課后拿出手機進行使用時突然發現自己的手機開不了機了,剛開始她還以為是手機沒電了,但在將手機充上電后依然沒有解決這個問題。于是,在8月6日這天,她就帶著手機來到了附近的一家手機維修店,經過店員檢測后告訴她,問題出在手機的硬件上,需要更換一個。
小雅在填寫完維修單并繳費后,就將手機交給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而她也沒有等待手機修理好便先離開了維修店。次日早上,她帶著維修單來取手機,這時手機已經被維修好了,檢查了一番發現手機也沒出問題,于是便帶著手機離開了維修店。
在回學校的路上,她的手機突然接受到了一條陌生人的好友申請,是一名陌生男子,而當時的小雅并未在意,看到對方并不是自己認識的人后便將他刪除了。刪除好友后并沒有讓這名男子放棄,在過了一段時間后,小雅的手機上收到了一封陌生人發來的電子郵件,在這封郵件中只有一個“約”字,并且還附帶著一張她的私密照。
感到事情并不簡單的小雅立刻將這件事情告訴給了男友,男友在得知后安慰著她,隨后兩人一起來到了當地派出所報案。8月19日,小雅在報案記錄中表示,這張私密照是自己在兩年前減肥時,為了對比減肥效果才拍下來的,時間過去了這么久她自己都忘了還留著這張照片。
在對方發來這張照片后,小雅感覺自己被對方威脅了,于是找來男友一起報案,而在收到這封郵件之前,她還收到了用同一個網名添加自己的網友,只不過當時自己并未在意這個人。
在警方進一步調查中了解到,小雅在8月7號取走維修好的手機后,就遭受到了一系列的騷擾事件。而且在手機維修期間,小雅并未停留在維修店內進行等待,而是將手機留給維修人員后便離開,那么小雅手機中的隱私信息很有可能是在這一期間遭到泄露,當時向小雅提供手機維修服務的人員也就成為了警方的重點懷疑對象。
在小雅做完筆錄后準備離開派出所時,她的手機又收到了一封對方發來的郵件,郵件內容和上次的一致,讓小雅覺得對方就是在威脅她。而警方也根據掌握的線索來到當時維修手機的店面,并鎖定了嫌疑人,將其帶到派出所后,這名嫌疑人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行為。
維修手機的當晚,小雅已經離開了手機維修店內,而他將小雅的手機維修好后便打開進行檢查。原本常規檢查沒問題后便不會再動手機,但是當時他在接待時就覺得對方長得很漂亮,就翻看了她的手機相冊,而這也就讓他找到了小雅的私密照和聯系方式。在小雅取走手機后,他就做出了之后的事情。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多次發送YH、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信息。
手機中的照片,尤其是自拍照、證件照等都屬于手機所有者的個人隱私信息,他人無權將這些隱私信息保存到自己的手機中。在這起事件當中,維修店員在翻看小雅手機相冊的情節便屬于偷窺他人隱私的行為,隨后他又將小雅的隱私信息保存了下來,并利用對方隱私對其本人進行威脅,干擾到了小雅的正常生活。
于是,警方在對其進行教育后,依法對其作出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并且要求他將手機中保存下來的照片等涉及到小雅的隱私信息全部刪除。
在《民法典》中,隱私權是屬于人格權的一種,依法受到保護。并且在第一千零三十二條中規定到,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在這起事件當中,維修店員在未經允許的前提下,隨意翻看他人相冊,并且利用他人的隱私信息,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為自己謀求私欲,便屬于侵擾了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的一種行為。面對此類侵權行為,被侵權人依法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行為,并進行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