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彈性學制、大學生創業可休學、創業可轉換成課內學分,錦州醫科大學制定新規,扶持學生創新創業。
自9月1日起,教育部頒布并實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學校可以根據情況建立并實行靈活的學習制度。對休學創業的學生,可以單獨規定最長學習年限,并簡化休學批準程序。”錦州醫科大學率先制定相關辦法,主要包括學生管理規定、本科考試管理規定、學分轉換管理辦法、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等。
健全彈性學制,新生創業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新生因創業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經學校學生部門和創業部門會商審核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學生申請休學或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由學校批準可以休學。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累計不超過兩年;對創業休學的學生,最長學習年限可延至學制+3年。
設置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創新創業檔案,相關實踐活動折算學分。實習平時考核或出科考試不及格者,將不能參加畢業考試,需重返實習基地繼續實習,直至考核通過為止。學校鼓勵、支持和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創新創業活動。鼓勵、支持學生參與創新創業、發表論文、申請專利、課題研究等活動,并將其轉換為課內學分,最高不超過10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