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拓展工作崗位、健全保障措施、暢通流動渠道等方面出臺十六條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就業創業。根據實施意見,湖北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招錄職位數量的30%面向具有本縣(市、區)戶籍或在本地區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到艱苦邊遠地區的可以高定級別工資。意見明確,基層人員參加職稱評審對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以及科研成果、論文著作等不作要求,把基層經歷、基層貢獻特別是脫貧攻堅一線的貢獻作為重要評價要素和破格晉升職稱等級的條件。到農村基層急需緊缺專業、行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安家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