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這片創業“沃土”里,大學生創業隊伍是一支重要“軍團”。為了吸引更多國內外大學生在杭創業,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年)》。
按照計劃,杭州要在3年內,力爭新成立大學生創業企業5000家以上,吸引來杭創業大學生10000名以上,帶動就業25000人以上。同時,資助大學生創業項目900個左右,力爭其中60%以上為我市重點發展的產業項目。本計劃有效期為三年,自2017年12月15日起實施。
主要進行6個方面調整
自2008年起,我市已實施三輪《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與前一輪相比,本輪計劃主要進行了加大資助力度、統籌城鄉創業、延長場地支持、優化扶優資助、鼓勵下到基層、發動社會力量等6個方面調整。
比如,在加大資助力度上,本輪計劃一方面加大對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優秀參賽項目在杭落地轉化的扶持力度,大幅調高了三等獎以上項目的資助標準,400強項目可免于評審直接申請無償資助。資助標準為:400強項目5萬元,100強項目8萬元,三等獎項目20萬元,二等獎項目30萬元,一等獎項目50萬元,特等獎項目100萬元;另一方面,將大學生創業優秀項目“一事一議”的資助金額由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本輪計劃還延長場地支持。對享受場地補貼滿三年的成長型大學生創業企業,如果在享受場地補貼的三年內年均銷售收入達100萬元且年均納稅超過5萬元的,可再給予三年免費經營場地(50平方米)或0.5元/平方米·天的場地補貼(最高補貼100平方米)。
帶動就業企業還有社保補貼
除房租補貼外,本輪計劃還加大了社保補貼,促進帶動就業。比如,符合條件的大學生首次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由其創辦的經營實體為其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2個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
由大學生創辦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帶動3人及以上(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已享受其他有關就業創業補助和社保補貼的人員)就業,并依法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12個月以上的,可享受帶動就業補貼。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從事農村電商創業并帶動就業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上浮20%。
規模在300人以下的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登記并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按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之和的標準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為從企業為高校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費首月起的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