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寧波市出臺了《關于開展大學生網絡創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正在進行網絡創業的大學生,可根據要求進行網絡創業認定。據悉,經認定為網絡創業的,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其中依法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的,按有關規定享受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和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已享受過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和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的,不再重復享受。
此次大學生網絡創業認定對象為畢業5年內的寧波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和寧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以下簡稱“在校生”),以個人身份或其創辦的實體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電子商務經營并通過網上交易平臺實名注冊認證的,可申請“網絡創業認定”。
與用人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的就業人員兼職從事經營網店的,不在認定對象之內。
據介紹,申請網絡創業認定,須符合以下條件:(一)網店在電子商務平臺實名認證,申請認定時已連續從事網絡經營6個月(含)以上;(二)誠信經營,信用良好,網店綜合評價率(綜合評分與總分的百分比)或好評率(好評數與交易數的百分比)在96%(含)以上,或差評率在4%(不含)以內;(三)申請認定前連續經營6個月,平均月營業額在3000元(含)以上。同時經營2家(含)以上網店的,且都符合上述條件(一)、(二),營業額可累加計算。
“申請人可在2015年2月起登陸寧波就業創業網(www.nbjy.org.cn)‘辦事大廳’窗口進行網上申請,在線填寫《寧波市網絡創業認定申請表》,上傳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證書(在校生提交學生證)、工商營業執照等材料及網店經營(網店實名認證信息、好評率、營業額)截圖等。”寧波市就業管理服務局相關工作人員說,經辦機構自收到申請人在線提交的齊全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根據認定標準,對上傳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實地查看經營情況。對符合網絡創業認定標準的,生成確認信息;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在網上查詢確認結果。
經確認的申請人持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在校生提供院校證明和學生證原件)向縣(市)區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提出認定。“畢業生及市外高校寧波生源在校生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入學前原戶籍所在地的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提出認定。在甬高校在校生向學校所在地的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提出認定。”該負責人介紹說。
需要注意的是,大學生網絡創業認定有效期為一年,自網絡創業認定后次月起12個月內。超過一年的,申請人可在寧波就業創業網(www.nbjy.org.cn)“辦事大廳”窗口提出復核申請,并填寫相關信息,由經辦機構對照認定標準進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