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六團王先生問:自家親戚親戚大學畢業后開了一家糧油店。辦理稅務證時,辦證人員并未咨詢孩子營業額,而是填寫了2.5萬元營業額,現在每月需交700元地稅。王先生想問:這樣辦證交稅是否合適?畢業后的大學生有無免稅政策?
據烏魯木齊市地方稅務局工作人員回答:稅務機關對其每個月核定的2.5萬元營業額,是依照稅務總局令第16號《個體戶工商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定期、定額征收的。是根據其經營的地點、時期、經營范圍,對其核定計稅的依據來進行征收的。
對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稅收扶持政策,依照財稅[2014]39號文件規定,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最新的財稅〔2015〕18號文件已將《就業失業登記證》更名為《就業創業證》,王先生的親戚離校后,可直接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持《就業創業證》享受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