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實施開放創新雙驅動發展戰略,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順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科學技術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鼓勵科技人才和大學生在鄭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鄭政[2015]35號)精神,現組織開展2016年度鄭州市大學生創新創業支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及條件
支持對象為普通高校在校生及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留學來鄭人員, 年齡不超過35周歲,在鄭州市創辦科技企業,本人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大學生創新創業補助
1.入駐鄭州市創新創業綜合體;
2.創辦企業注冊滿1年;
3.企業運行狀態良好。
已經獲得過創新創業補助的大學生,不得再次申請補助。
(二)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支持
1.創業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
2.企業實際運營時間在1年以上(含1年),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狀況良好,并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3.具有完整的項目實施方案,具備實施項目所需的人才隊伍和工作基礎;
4.項目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市場前景較好;
5.知識產權明晰,無權屬糾紛。
已經獲得過創新創業項目支持的大學生,不得再次申報本計劃。對獲得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大學生的創業項目,予以優先資助。
二、資助額度
(一)大學生創新創業補助。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2萬元資金獎補,其中,企業注冊地所在的開發區、縣(市、區)承擔1萬元。
(二)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支持。支持額度將根據創新創業項目的實際投入和評審情況,擇優選擇支持對象,給予5萬—15萬支持。
三、申報評審
1.申報受理。申請人通過創新創業綜合體或科技園向企業注冊地所在的開發區、縣(市)區科技局提出申請。
2.審核推薦。開發區、縣(市)區科技局對申請人和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填寫補助或推薦意見,統一報鄭州市科技局。
3.項目評審。對審核通過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由鄭州市科技局按產業導向、創業者及管理團隊,技術創新,市場前景,計劃目標的合理性,實施項目的基本資金條件等要素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
4.確定對象。根據開發區、縣(市)區補助意見和項目評審結果,確定擬補助對象和擬支持項目及金額。
5.資助公示。對擬補助對象和擬支持項目由鄭州市科技局在鄭州科技港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6.撥付資金。經公示無異議,由鄭州市科技局、鄭州市財政局聯合發文,撥付資金。
四、申報材料
申請者所需提供的材料:
1.《大學生創新創業補助申請表》或《大學生創新創業資助計劃項目申報書》。
2.申報人有效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及職務證明材料復印件;
3.創辦企業證明材料復印件(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及股權構成、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上年度財務報表等);
4.主要科技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授權專利證書、產品證書及相關權威部門檢測報告、科技成果鑒定或科技成果評價報告、代表性論著、已立項的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已獲得的各級科技獎勵等);
5.創新創業項目有關情況及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書紙質材料一式3份并附電子版,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初審后,統一向市科技局推薦申報。
報送時間:2016年6月30日
報送地點:鄭州市科技局214房間
聯 系 人:梅江鵬 李珂
聯系電話:6718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