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到雙方開始發生推搡時,雙方都沒有持械具,這一場斗毆并未出現“殺機”。
期間被害人陳某強曾占據優勢。證人證言供述顯示,蔡某佳一方的人員中戴眼鏡的蔡某彬被打掉了眼鏡。
蔡某彬,20歲,是該案中年齡較長的一位,是蔡某佳的朋友。蔡某彬在供述中稱,他被打之后很不服氣,到附近小賣部買了三把水果刀。
蔡某彬持刀返回時,發現局面已經發生變化。陳某強開始針對他,“他說了兩次要搞我。”蔡某彬在供述中稱,他當時就站在陳某強的旁邊,不過他已經被打掉了眼鏡,陳某強并沒有認出他來。
蔡某彬用左手抓住陳某強的肩膀,將陳某強的身體扭過來,然后拿刀捅向了陳某強腹部。陳某強推了蔡某彬,水果刀掉在地上。蔡某彬去撿刀的時候,被同鄉將刀奪走。
雙方都偃旗息鼓。陳某強事后被送入深圳市中醫院,因搶救無效死亡,年僅19歲。法醫鑒定顯示系動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而死。
害 人 害 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