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觀察一下就會發現,培訓貸跟電信詐騙、傳銷、裸貸等有著明顯的不同,培訓貸的經營者處心積慮地規避法律風險,盡管也游走在法律邊緣,卻也沒有太大的漏洞,因此更具欺騙性,大學生難以防范,有關部門的打擊也變得困難重重。然而“合法”的外衣并不能掩蓋欺詐的本質,因為對于大學生而言,受到了培訓貸實質性的傷害,自身權益確實亦受到了侵害。因此,政府、社會和個人對于“培訓貸”,不能聽之任之,而是要從防范和打擊兩個方面有所作為。
高校應該是防范的重點。高校要把防范培訓貸等針對學生的欺詐行為作為學生工作的重要內容。
近年來,針對大學生的各種欺詐、侵害行為層出不窮,從電信詐騙到“裸貸”,從傳銷到培訓貸。應該說,各間學校在防范這些不法行為方面,還是做了不少的宣傳教育工作的。比如,新生一報到,就會受到關于防范電信詐騙的形式多樣的教育。同時,各間學校還“請進來,走出去”,邀請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學校舉辦講座,講授防范金融詐騙的知識。這些工作應該說是卓有成效的,然而樹欲靜而風不止,欺詐和侵害總是改頭換面,不斷地以各種新的方式襲擊學生。因此,學校相關的教育宣傳工作也應該與時俱進,甚至應該有一些提前量,及時掌握信息,把工作做在前面。
具體到防范諸如培訓貸此類貸款類詐騙行為的教育中,核心是要讓大學生樹立這樣一些意識:第一,量入而出。不進行與自己經濟實力不相稱的消費,哪怕這些消費聽起來是正面的,比如說培訓;第二,條件越低,誘惑力越大,越要警惕和抵制。通過教育,要讓大學生意識到,貸款條件越優惠、門檻越低,風險就越大、陷阱就越深,必須避而遠之。
政府相關部門在監管和打擊方面也要有所作為。誠然,培訓貸的經營者在規避法律風險方面做足了功夫,表面上看起來似乎無懈可擊。但是如果監管部門、執法部門責任心更大一些,工作再做得細致深入一些,還是能抓住一些漏洞的。這里,就要看有關部門的責任心和智慧了。“狐貍再狡猾也斗不過獵人”,比如說,培訓和貸款機構資質是否合格?貸款利率是否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標準?操作程序是否規范?只要認真地追究,這些都有可能是“狐貍尾巴”,抓住了“狐貍尾巴”,作惡者就會受到懲罰。越多的作惡者受到懲罰,就會有越少的無辜者上當受騙。關鍵就看有關部門有沒有決心去做一個“好獵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