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那些有趣的習俗
習俗,是一些約定俗成的風俗習慣,或與法律無關,只是代代相傳,倘若不這么做,別人就會說你不懂規矩。今天有哪些習俗,相信你可以說出很多很多,然而古代的習俗,古至先秦時期,你又知道多少呢?我們來看看《左傳》是怎樣說的。
官僚食肉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雙以雞。饔人竊更之以鶩。御者知之,則去其肉而以其洎饋。子雅、子尾怒。”
公,朝廷的卿大夫。饔人,做飯的人。御者,送飯的人。卿大夫用餐,每天會有兩只雞,做飯的人偷偷把雞換成鴨子,而送飯的人則把肉拿掉只剩下湯。
《左傳•莊公十年》:“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
肉食者,在朝為官的人。齊國攻打魯國,曹劌欲見莊公,有人說那是吃肉的人的事情,曹劌卻認為當官的人不能深謀遠慮。
這說明,食肉大多限于達官貴人,在飲食上,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是有尊卑貴賤的等級差別的。
就餐不佩劍
《左傳•哀公十七年》:“衛侯為虎幄于藉圃,成,求令名者,而與之始食焉。太子請使良夫。良夫乘衷甸兩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釋劍而食。太子使牽以退,數之以三罪而殺之。”
虎幄,虎獸紋的房子。令名者,名譽好的人。衷甸兩牡,由兩匹公馬駕著的車子。衛莊公建造了新房子,找一位名譽好的人一起吃飯,良夫來到后,敞開衣服,卻沒有解下佩劍吃飯,于是被斬殺了。這說明,攜帶兵器用餐是一種重罪。
赤腳進屋
《左傳•宣公十四年》:“楚子聞之,投袂而起,屨及于窒皇,劍及于寢門之外,車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圍宋。”
屨,鞋子。申舟到齊國聘問,途徑宋國,被殺害。楚莊王聽說后,甩袖而起,隨從追到前院遞上鞋子,追到寢宮門外送上佩劍,在街市上車。
《左傳•哀公二十五年》:“衛侯為靈臺于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襪而登席,公怒,辭曰:‘臣有疾,異于人。若見之,君將嘔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辭之,不可。褚師出,公戟其手,曰:‘必斷而足。’”
襪,穿著襪子。戟其手,手叉著腰。衛公和大臣在靈臺喝酒,褚師聲子穿著襪子登席,說是腳上有瘡,不便讓人看見,衛公命人砍了他的腳。
這說明,人們在室內是不穿鞋子的,而且登席時必須脫掉襪子。
用冰降溫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楚子使薳子馮為令尹。訪于申叔豫,叔豫曰:‘國多寵而王弱,國不可為也。’遂以疾辭。方暑,闕地,下冰而床焉。重繭衣裘,鮮食而寢。”
寵,寵臣。闕地,挖地。下冰,放上冰塊。重繭衣裘,穿棉衣皮裘。薳子馮對楚國的前途失望,就裝病推辭不當令尹,大熱天挖地,在床下放置冰塊,穿著厚厚的衣服,又不吃東西睡著。這說明,炎熱的夏天,人們用冰塊來給室內降溫。
在鄉校議事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鄭人游于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曰:‘毀鄉校,何如?’子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
游,游玩聚會。早晚工作后,鄭國人在鄉校里議論時政的好壞,人們認為好的,統治者就推行,不好的就修正。這說明,鄉校是鄉間的公共場所,人們在那里聚會議事。
中國是禮儀之邦,在古代,上至朝會、祭祀等政治宗教活動,下至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習俗,或多或少都和禮儀有關。上述的這些習俗,雖然不受法律的約束,卻受禮儀的約束,遵守了,便符合行為規范,不遵守,隨時招來殺身之禍,正所謂“禮,人之干也。無禮,無以立”。先秦時期的習俗,除了在《左傳》中有記載以外,還可見于《周禮》、《儀禮》、《禮記》、《詩經》、《楚辭》、《國語》、《公羊傳》和《榖梁傳》等古籍之中,有興趣者,不妨一讀。
時間:2022-04-11 作者:愛開大學生 來源:愛開大學生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