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8歲的女大學生劉某將父親告上了法庭,要求父親給予自己大學期間的撫養費,其父親已到退休年齡而且年老多病,自己難以為繼,因此拒絕為劉某提供經濟資助。經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最終駁回了大學生劉某索要撫養費的訴訟請求。(6月10日,新快報)
看到這則新聞,有人會說父女之間的“親情”還在嗎?骨肉之親、血緣之連、養育之恩,這些,統統在這一刻變得讓人“無語”。親生女兒告親生父親,要求父親承擔自己在大學就讀期間的生活費用,訴訟的請求是,女兒自己“因求學而不能獨立生活”。再看看父親拒絕提供經濟資助的“理由”,已到退休年齡,而且年老多病,一個月3000多元退休金連自己治病都無力支撐,哪有“閑暇”的資金去資助女兒呢?
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呀,在現實社會,親情之間的矛盾沖突一直就沒有停止過。前幾年大河網曾報道,江蘇連云港的小柱要上大二了,父親病重,母親一人打工,每月給小柱生活費1000元難以為繼,父母希望小柱打工掙學費,然而小柱卻將父母告上法庭,索要今后三年的學費和生活費。今年2月大眾網報道稱,八旬老人狀告四兒女不給贍養費,經法院聯合司法部門,多次耐心做工作,圓滿化解了一起民憤贍養糾紛案。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糾紛,之間有打不斷的骨頭、割不斷的筋。
孩子上大學需要開銷,這是現實。如今過重的大學費用曾令寒門學子們“望而卻步”。每年高考過后,“喜等錄取通知書”,“愁看萬元學費”的景象在一些地方一次又一次的上演過。但大學對于莘莘學子和家長來說,確實是一條不錯的成功之路,能夠到大學深造,能夠在知名教授的講壇下“聆聽”,能夠掌握前沿的知識,對于大學生的人生閱歷和文化積淀,都是難能可貴的。“砸鍋賣鐵也要讓孩子上大學”,幾乎成了現實社會家長們的一致“夙愿”,君不見前日毛坦廠中學“萬人送考”的宏大場面,均已證明了這一點。
但劉先生的“遭遇”有時也著實讓人有些“同情”,10年前妻子去世后,女兒由外婆照顧,但作為父親每月還定期支付女兒的撫養費。直到女兒18歲考上大學,自己也面臨退休,由于年老體弱多病,每月3000元的退休金所剩無幾。考慮到女兒已成年,有了獨立生活的能力,自己的境遇又不好,因此就單方面中斷了女兒的撫養費。
我想,劉先生的做法大多數人也是能夠理解的。女兒不能一輩子靠父母養著吧,有了獨立生存的能力,就應該“自食其力”地生活,可以在大學里找一份勤工儉學的工作,還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到校外打打工,掙足自己的生活費,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何況母親去世,父親又多病沒人照顧,作為女兒應該更多的體諒父親的艱辛和不易,常回家看看,用自己的勞動證明自己已經成年了,已經能夠撐得起這個“家”了,而不是繼續伸手向老父親要錢,把老父親告上法庭。
反過來說,作為父親,劉先生是否應該“克服一下自己暫時的困難”,多為女兒想一想,畢竟女兒剛滿18歲,正是人生邁向成人的第一步,最需要的是父親的呵護和關懷,哪怕是一點叮囑的話都會銘記在女兒的心理。
缺乏溝通,缺少理解,疏于交流,親情的“隔閡”就越發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