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趨向上,西方傳統哲學的主流,幾乎從不把注意力放在性情上。抑或正因為沒有性情,西方哲學才能夠產生出系統、成熟的認識論,從而為近代科學的發生發展奠定必要的理性根基。但是,在中國,情況卻全然不同。儒學哲學里,性情的問題因為幾乎涉及著生活在世、安身立命、成家守業、社會交往、道德修持等人生實踐的方方面面,所以始終備受關注。甚至可以進一步說,不懂性情就無法理解中國人,也無法把握中國的文化、社會與歷史。性情的問題牽動著整個中國哲學。相對而言,與其說儒學哲學是道德哲學,還不如說儒學哲學是性情哲學。比較中外不同的思想態度,就可以發現,有情的哲學與無情的、非情甚至是反情的形而上學之間存在著明顯而深刻的差異。
一、法治與人治:知性形而上學與性情形而上學的分野
“問世間情為何物?”無疑這是一個曾經、仍在并且還將繼續困擾人們的問題。
究竟什么是“情”?《荀子?正名》說:“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禮記?禮運》稱:“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可見,中國哲學里的情,一般都得隨性而出。情是性從本體境界走向存在表象的實際過程和外化經歷。情在中國哲學里是實質、內容、成分,是本體之性流入現象世界后所生發出的具體實相。《白虎通?情性》說:“性者,陽之施;情者,陰之化也。”這便從宇宙陰陽的構成角度論證出性情的來源和性質。荀悅《申鑒?雜言下》也以為,情當來自于性:“好惡者,性之取舍也,實見于外,故謂之情爾,必本乎性矣。”相比之下,還是韓愈的《原性》說得具體、透徹:“性也者,與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性乃本體自有,是人生來與俱的,而情則屬于性與外物接觸、發生聯系后所產生的,“與生俱生”的性只有在向外流溢、在“接于物”即關涉于存在世界之后才能夠產生出情。唐宋以后,性與情的關系得到了進一步的梳理和澄清。從李翱:“情由性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由情以明”[1],到王安石:“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2],再到朱熹:“情者,性之所發”[3]、“性是根,情是那芽子”[4]、“性是體,情是用”[5]、“性是靜,情是動,……或指體,或指用,隨人所看”[6],這些都說明,一方面,性本情末或性體情用,情由性所生發,只有性才是情的根據和源泉。另一方面,性情都不可能離開對方而獨自存在,既沒有自本自根的情,也沒有自展自現的性。情因為性而得以生發,性因為情才趨于彰顯。
然而,性情在西方哲學中卻始終處于被拒斥、被壓制和被冷落的狀態。在一定程度上,主流的西方哲學是一種無情的知性形而上學。在康德那里,不但“純粹理性”(Reinen Vernunft)與“情”沒有一點關涉,而且“實踐理性”(Praktischen Vernunft)也不允許有“情”的干擾與介入。情是一切普遍有效的“道德法則”(moraliches Gesetz)必須排除的對象,是要擯棄的“主觀的”實質性對象。中國哲學里的“情”是“性”之用、“性”“接于物”之后所生發出來的現象存在,所以在古今漢語里,“情”常與“實”相關聯,一直有“情實”之說。但在康德卻不同,他十分重視和強調形式(Form)對質料(Materie)的決定作用和支配意義。康德說:“在現象中,與感覺相應的,我稱之為現象的質料,但那個對現象的多樣性能以某種關系予以整理的,我稱之為現象的形式。”[7]質料總在形式中被整理、被賦予意義,沒有形式的質料只能夠是一堆無用的雜物,世界的意義一定是由形式所給出的。進入實踐哲學領域,康德便把全部道德法則都浸染于這種形式的純粹性之中。康德說:“一切贊仰,甚至效仿這種品格的努力,完全都依賴于道德原理的純粹性。”“道德表現得越純粹,它對人心的影響力也就越大。”[8]在認識領域,形式越是普遍、越具有一般性,就越客觀、越接近于真理;同樣在實踐理性中,道德法則越是純粹,在現實效果上,就越神圣、威嚴,就越具有震懾人心的力量。